4月23日歐洲議會全體
會議以455票贊成、99票反對、54票棄權最終通過了于去年12月達成的《可持續產品生態設計條例》。
歐洲議會議員表示:“現在是時候擺脫過時的獲取生產銷毀模式了,這種模式正在給我們的地球、我們的健康和我們的經濟帶來許多問題,每件產品都以更可持續的方式制造,消費者可以節省能源、維修并做出明智的環境選擇。”
新規則的基石是禁止銷毀未售出的衣服、滿足歐洲市場上產品生態設計的最低要求以及要求制定產品信息的數字護照。從技術上講,這是對當前生態設計指令(可追溯至2009年)的修訂,擴大了目前僅涵蓋能源產品的范圍。它還制定了新的設計要求,以限制對環境的影響并提高可靠性、再利用、維修和可回收。
新法規將適用于洗碗機、電視、窗戶、汽車充電器。委員會將有權通過授權延長禁令。歐盟委員之后將優先考慮影響較大的類別,包括涉及紡織品(特別是服裝和鞋類)、家具(包括床墊)、鐵、鋼、鋁、輪胎、油漆、潤滑油以及化學、電氣和電子產品的類別。
該法規將首次引入產品的“數字護照”,旨在提供有關單一市場產品的環境可持續性的信息。在實踐層面上,這將是一個易于訪問的標簽,它將允許人們咨詢有關所購買物品的可持續性的信息,這將允許消費者選擇立場。
此外,條例還禁止銷毀未售出的紡織品和鞋類,委員會未來可能會擴大禁止銷毀產品類別清單。需要注意的是,該規則預計將在法律生效兩年后實施,只有小型和微型企業將獲得豁免,中型企業將會受到影響。銷毀未售出商品的經濟經營者(除了適用銷毀禁令的服裝、服裝配飾和鞋類)將被要求每年報告廢棄產品的數量及其原因。如果發生違規行為,將由歐盟成員國決定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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