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依據
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本區碳達峰工作,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見國發〔2021〕23號)及《
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見京政發〔2022〕31號)相關要求,海淀區政府印發《
北京市海淀區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總體思路
海淀區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總體思路是1+2+2+N,即圍繞
綠色技術創新一個內核,構建
綠色低碳循環產業和能源兩個體系,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主體兩個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工業、建筑、交通等N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
三、發展目標
《實施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兩個綠色低碳轉型關鍵期,提出階段性目標,主要包括:
“十四五”期間: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逐步健全,建成多個具有代表性的綠色低碳或零碳
試點示范,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相適應的治理體系基本形成,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不斷優化。到2025年,確保完成市級下達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目標,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穩步提升,各項數據繼續保持在碳達峰
平臺期。
“十五五”期間: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基本健全,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取得重大進展,重點領域低碳發展產業模式取得顯著成效,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更加完善,碳達峰、碳中和治理體系基本健全。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確保完成市級下達目標,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和占比顯著提升,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此外,《實施方案》對2060年提出預期性目標,到2060年,以科技創新引領的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更加完善,凈零碳技術全面普及,
CCUS、BE
CCS等負碳技術廣泛應用,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如期實現碳中和,全面支撐首都和全國碳中和。
四、任務措施
《實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碳達峰七大專項行動。主要包括:
一是實施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引領行動,包括加快部署基礎前沿技術研究、加快適用先進技術研發應用、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生態、增強綠色低碳技術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二是實施產業體系綠色低碳升級行動,包括推動產業結構深度綠色發展、構建循環型低碳產業體系、推動數字化綠色化融合發展、不斷提升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效能。
三是實施能源體系綠色低碳發展行動,包括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光伏發電有序開發利用、推動低碳智慧供熱體系建設、深入推動能源體系智慧發展。
四是實施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包括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化發展、加快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提高交通運輸智慧低碳水平、提高生態系統固碳增匯能力。
五是實施重點主體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包括強化公共機構低碳引領作用、提升算力中心綠色低碳水平、推動重點單位綠色低碳發展、構建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格局。
六是實施綠色低碳支撐保障提升行動,包括提升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提高跨區域協同治理水平、強化節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發揮氣候投融資助力作用。
七是實施綠色低碳示范試點創建行動,包括推進區域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建設、開展綠色低碳試點示范建設。
五、專有名詞解釋
碳達峰:某個地區或行業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歷史最高值,然后經歷平臺期進入持續下降的過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轉降的歷史拐點。
碳中和:某個地區在一定時間內人為活動直接和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與其通過植樹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
凈零排放技術體系:實現凈零排放的主要技術體系。碳中和愿景的技術體系主要由零碳電力系統、低碳/零碳終端用能技術、負排放以及非CO2溫室氣體減排技術四大類技術構成,其中前三項是CO2凈零排放技術體系的重要支撐。
CCUS:
碳捕集、封存及再利用技術,指將CO2從工業過程、能源利用或大氣中分離出來,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層以實現CO2永久減排的過程。
BECCS:生物質能
碳捕集與封存技術,是將生物質能與碳捕集封存技術相結合,對生物質燃燒或轉化過程中產生的CO2進行捕集和封存實現負碳排放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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