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
全國政協委員,民革重慶市委會副主委、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認為,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創新審判執行方式,探索運用認購
碳匯替代修復生態環境,積累了一系列獨特經驗,有利于進一步完善認購
碳匯責任適用規則體系。
通過調研,李生龍發現,當前在適用認購碳匯責任方式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認購碳匯責任適用制度供給不足,認購碳匯與其他責任適用順位不明,認購碳匯責任適用案件范圍不清,認購碳匯責任適用配套支持銜接不暢。
“健全認購碳匯責任適用規則體系,是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應然要求。”李生龍建議及時總結地方認購碳匯責任適用經驗,結合碳匯交易管理相關規定,盡早出臺認購碳匯責任適用的專門制度,提升認購碳匯責任適用司法水平。
為明確認購碳匯責任適用順位,厘清認購碳匯與其他侵權責任的關系,李生龍建議在受損生態環境不具備原地或異地修復情形下,引導侵權人主動認購經核證的碳匯承擔生態環境侵權責任。同時,建議適度擴大認購碳匯責任適用范圍,將認購碳匯責任適用范圍擴大至與碳匯損失存在直接關聯的相關案件。
技術支持保障對認購碳匯責任適用規則體系非常重要,李生龍建議要聯合碳匯管理、交易及技術服務等部門,探索開設認購碳匯司法專用通道,加大碳匯產品司法認購技術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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