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如何衡量巴黎氣候協定的1.5度溫升目標成為熱點。2015年的協定文本中闡述到,”努力將相比工業革命前氣溫升幅限制 1.5 °C“。但如何衡量這一溫升?應該用多長時間觀察期衡量對比?聯合國IPCC第6次評估報告中,采用了20年的觀察期。有科學家建議選擇一個年份為中間點,往后看過去十年的歷史數據,同時往前看未來十年預測的數據。
無論采用哪種衡量設定,問題的復雜性在于:地球的溫度在各個時間尺度上都有波動周期性,比如白天和晚上周期變化,不同月份漸變,以及一年四季循環,以及存在人為排放之外的氣候因素,比如太陽黑子、厄爾尼諾等等。
類似地,一個經濟體的
碳排放水平變化也并非呈線性的上升或者下降。本文希望討論如何設定能使得中國碳達峰目標變得可衡量?畢竟,碳達峰這一目標與1.5度全球氣候目標有類似的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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