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揮金融的價格發現功能
新京報貝殼財經: 全國碳交易市場上線一年多,目前只納入了發電行業,有學者提出“
碳市場擴容要循序漸進”,您怎么看?下一步如何提升交易活躍度和碳價市場化屬性?
劉俏: 首先要肯定的是,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推出是推進碳中和目標的一個重大舉措。目前全國碳交易市場納入了2162家電力企業,覆蓋約4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價值是非常大的。
同時我們也應該理解其定位,碳交易體系的出現是希望能夠用市場機制形成碳價格,并且把“減排成本”的信號傳遞給企業,讓企業把碳排放成本(內部化為生產成本),納入到自身決策、運營和管理中,進而有內生動力通過技術變革、商業模式變革等方式主動減排。
不過,當前我國碳交易體系市場活躍度不足、流動性不夠、產品主體相對比較單一,價格發現的功能尚處于形成過程之中,還無法反映出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碳排放的真實成本。
下一步要從兩個方向增強碳交易系統的功能。一方面要擴容,讓更多行業及市場主體能夠進入到碳交易市場中,市場主體甚至可以考慮納入個人家庭,以此來提升碳交易的流動性,增加市場的厚度和深度,更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碳價格。更多主體加入后,綠色理念也能滲透給更多的市場參與者,長遠看對減排有利。
另一個方向是要重視金融對碳中和的作用,并審慎處理。吸取過往一些行業發展中“過度金融化”的經驗教訓,現在我們比較克制,沒有推出過多金融屬性較強的衍生品,避免“搞碳中和”變成“搞金融”。同時也應看到,金融體系本身具有強大的價格發現功能,能帶來很大的流動性,金融產品在交易過程中會反映出碳排放真實成本,有利于我們形成有效的碳價格,用來指導碳排放。所以也不要因噎廢食,建議適當有序地增加碳交易市場的金融產品種類。
新京報貝殼財經: 通過全國性碳排放配額交易體系形成的統一碳價,沒有考慮到區域發展不平衡。在實際中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各區域技術、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存在較大差異,在此背景下如何推進區域協同達峰?
劉俏: 統一碳價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工作,短期內綠色轉型在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成本是不一樣的。比如在內蒙古、山西等重化工產業集中度較高的地區,如果對煤電采取比較激進的措施,則會有較大沖擊;而對產業結構相對多元的省份,沖擊會小一點。所以在確定統一碳價的過程中,要考慮地方不同資源稟賦、行業發展不均衡等因素,這可能也會涉及未來全國碳交易體系該怎么設計的問題。
有兩個思路。一是現在全國碳市場的配額是免費發放給電力企業,但為了在配額發放過程中反映一個區域或行業的差異性,可以考慮有一定的競價機制,把成本差異和價格差異在第一次分配環節就反映進來,這是一種可能性;另一種可能性是允許差異性存在,允許區域性交易所形成不同的價格,反映當地或一些側重行業的碳排放成本。不管是哪種,它必須是一個有效的碳價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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