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陜西省委 陜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2022年8月13日)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安排部署,扎實做好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至16%左右;森林覆蓋率達到46.5%,森林蓄積量達到6.2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8000萬千瓦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46.8%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6.5億立方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穩中有降。
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7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二、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
(一)堅持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導向。將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全面融入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加強各級各類規劃間的銜接協調,確保各市縣、各領域落實全省碳達峰、碳中和主要目標、發展方向、總體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
(二)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區域布局。堅定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一群兩屏三軸四區五帶”國土空間總體格局,推動國土空間有效保護、有序開發和高效利用。推進我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持續優化陜北能源產業布局,推動能源化工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培育關中地區先進制造業集群,加快化工、鋼鐵、建材等原材料產業布局優化和改造升級,打造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高地。夯實陜南綠色循環發展基礎,打造綠色食品、生態康養等優勢產業集群,推動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持續增加森林
碳匯。
(三)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全面推進
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強化建設項目用能、用水、用地等資源強度管理。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拓展節能綠色產品供給和消費,支持和鼓勵公眾、社會組織積極參與
節能減排降碳工作。
三、推動產業結構綠色低碳升級
(四)加快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加快推進農業綠色循環發展。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鞏固鋼鐵、煤炭去產能成果。加快數字技術賦能重點行業和領域綠色化轉型。全面推進傳統行業節能技術改造,加快行業結構低碳化、制造過程清潔化、資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園區建設綠色化。推動全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科技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等競爭力強的服務產業新體系。
(五)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新建、擴建鋼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項目要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煤制烯烴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標準,加大關鍵技術攻關力度,積極發展煤基特種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六)發展壯大綠色低碳產業。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
新能源、高端裝備、
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質增效。以數控機床、光子、航空等23條重點產業鏈為引領,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全國領先、陜西特色的產業集群。抓緊布局人工智能、氫能、未來通信技術、北斗導航、生命健康等新興未來產業。加強關鍵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品的研發攻關和產業化。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構建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和共性技術賦能
平臺,支撐各行業綠色發展。
四、著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七)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耗總量,逐步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推動做好產業布局、結構調整、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節能審查與能耗和碳排放雙控政策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市(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加強省市縣節能執法隊伍建設,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加強能耗和碳排放控制目標完成形勢分析預警,嚴格目標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
(八)持續提升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商貿流通等重點領域節能,推動數字產業綠色低碳發展,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加快實施節能低碳技術改造,開展能效對標達標行動。
(九)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煤炭分質分級梯級利用,發揮煤炭原料功能,提升能源轉換效率和資源利用率。嚴控煤電裝機規模,發展清潔高效煤電,大力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因地制宜推進散燒煤清潔化替代。科學控制成品油消費,合理引導天然氣消費。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十)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推動陜北風電和光伏發電跨越式發展,大力推進“光伏+”發展模式。打通地熱能開發利用堵點難點,加快推進關中地熱能規模化發展,推進建設地熱能供暖示范縣(區)。擴大生物質能利用規模,推進生物質耦合(摻燒)發電。積極推進陜南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加快多元化儲能技術應用。統籌推進氫能“制運儲用”全鏈條發展,構建陜西氫能產業核心競爭力。持續推進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
(十一)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煤電機組深度調峰靈活性改造,強化省內骨干網架和中心城市堅強智能電網建設。積極建設“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示范工程。鼓勵建設以消納新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強電力市場建設。
五、加快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
(十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建立綜合立體交通網,推動鐵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的高效組織和順暢銜接,提高鐵路在綜合運輸中的承運比重。穩步推進國家物流樞紐及區域性物流節點建設,完善鐵路集疏運體系。支持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因地制宜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優化客運組織,提高客運實載率。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完善郵政和快遞服務網絡。
(十三)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運輸工具。支持省內龍頭企業發展新能源和
清潔能源汽車,完善市政、物流園區、工礦企業等推廣應用電動、氫能汽車的支持政策。加快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和加氫網絡體系,推進城市公交樞紐、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充電設施設備的規劃與建設。依法依規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輛。
(十四)引導綠色低碳出行。積極倡導綠色出行方式,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城際軌道交通建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六、全面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十五)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綠色低碳轉型。構建以關中平原城市群為主體的“一群四帶”城鎮化空間格局,推動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建設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鼓勵城市留白增綠。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嚴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設。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有效杜絕大拆大建。加快推進綠色社區建設。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進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
(十六)大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加快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節能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開展近零能耗建筑
試點示范。開展城鎮更新行動,持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引導鼓勵綠色農房建設。
(十七)推進建筑用能清潔低碳。深入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鄉建筑領域的規模化應用。加快建筑領域電氣化進程,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用能領域電氣化普及率。加快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和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發展。堅持多能互補,有序推進農村高效清潔低碳分散式供暖。
七、構建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系
(十八)加強綠色低碳創新能力建設。制定我省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依托秦創原創新平臺,充分發揮“揭榜掛帥”機制作用,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加快布局一批節能減碳基礎零部件、基礎工業、關鍵基礎材料研究項目,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型節能和新能源材料、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等關鍵技術專項攻關。支持高等學校開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專業,加快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強化對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復、城鄉綠色基礎設施、城市綠色發展、生態農業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推動能源化工領域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加強氫能生產、氫燃料電池、儲能技術研發、示范和產業化應用。在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封存固化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推進規模化應用。積極探索節能減碳技術推廣機制。
八、持續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二十)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嚴格保護各類重要生態系統,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巖溶等固碳作用。堅持“畝均論英雄”,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二十一)持續增加生態系統碳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深入實施秦嶺、黃土高原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積極推進“百萬畝綠色碳庫”試點示范基地和“雙儲林場”國家儲備林建設。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實施沿黃防護林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工程。推進草原生態修復。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加強濕地面積總量管控。
九、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水平
(二十二)大力發展綠色貿易。持續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
(二十三)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充分發揮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平臺作用,加強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榆林治沙經驗,舉辦“綠色絲綢之路”治沙交流會。積極推動我省綠色低碳技術及產品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轉移轉化,引導境外資金投向我省綠色低碳項目。
十、健全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
(二十四)健全地方性法規和標準。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加強與國家相關法律的配套銜接。加快制定修訂涉及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新能源產業促進發展,體現碳達峰、碳中和理念的地方性法規。
(二十五)建立健全統計監測體系。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建立完善我省有關碳排放統計核算辦法,完善企業計量體系。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體系,強化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能力建設。以全省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為依托,建設陜西省碳平臺,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巖溶等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
十一、完善綠色低碳政策機制
(二十六)完善投資政策。嚴控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石化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封存利用固化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投資活力。省屬國有企業要加大綠色低碳投資,積極開展低(零)碳試點示范創建工作,探索多領域、多層級、多樣化低碳發展模式。
(二十七)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拓寬融資渠道,支持西咸新區開展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探索將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納入抵質押擔保范圍。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機制、綠色信息共享機制、綠色金融風險緩釋機制,引導金融機構不斷擴大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規模。研究設立碳中和基金,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積極引導私募股權基金參與
綠色債券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
(二十八)完善財稅
價格政策。加大財政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節能減碳項目實施、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規推動淘汰落后產能,支持建筑、交通低碳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政府采購力度。強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建立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的
價格機制。完善分時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建立健全按供熱量收費制度,探索建立居民階梯熱價政策。
(二十九)加快建立市場化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碳排放配額總量確定和分配方案。健全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探索將碳匯納入生態保護補償范疇。推動落實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實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積極參與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建設。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十二、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三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切實發揮統籌指導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市(區)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積極探索碳達峰、碳中和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
(三十一)強化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協調,組織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定期調度落實進展,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省級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強化責任擔當,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驟力度銜接。
(三十二)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考核,對未完成目標的市(區)、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批評、約談問責,有關落實情況納入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各市(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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