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對標《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針對我國各重點行業
碳排放基數和到2060年的減排需求預測,系統提出科技支撐碳達峰
碳中和的創新方向,統籌低碳科技示范和基地建設、人才培養、低碳科技企業培育和國際合作等措施,推動科技成果產出及示范應用,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科技支撐。在編制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統籌當前和長遠。按照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基于我國2030年和2060年經濟社會發展和碳排放的情景預測,研究提出支撐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的科技創新行動和保障舉措,并構建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做好技術研發儲備。
二是統籌科技創新與政策創新。科技創新和政策創新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兩個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結合科技部的職能,《實施方案》更加側重于科技創新,著力于加強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術供給,同時也適當考慮了低碳技術標準等政策創新方面的內容,以促進低碳技術產業化。
三是統籌科技部門和相關方面的工作。在科技部已開展和正在部署的相關工作基礎上,廣泛征求相關部門和地方在低碳科技創新方面的科技需求,在《實施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吸納。按照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總體安排,與相關部門編制的實施方案做好協調和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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