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歐洲經委會9月19日發布的《歐洲、北美和中亞
碳中和路線圖》警告稱,如果我們要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性,就必須從現在開始采取大膽、持續的行動,并充分利用所有的低碳和零碳技術。
報告的數據來自歐洲、北美和中亞的國際
專家和數據科學家。報告確定了一系列的技術和政策解決方案,以幫助這些地區在當前的能源危機和地緣政治危機下,依然能夠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
報告發現,從2025至2050年,該區域國家的能源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比需要從2020年的1.24%增加到每年的2.05%。根據這一估算,截至2050年需要44.8至47.3萬億美元的能源投資,但如果不及時采取行動,這一數額還會更高。
不作為的代價
歐洲經委會指出,過去幾年和今年夏天的極端天氣事件導致的巨大代價證明,不作為給社會帶來的代價要比能源投資高得多。
歐洲經委會執行秘書奧爾加•阿爾加耶羅瓦 (Olga Algayerova) 指出,“不作為是一種政策選擇,會給未來帶來更嚴峻、可能無法克服的挑戰。只有大膽、即刻和持續的行動才能及時地實現能源脫碳,以避免氣候災難”。
她說:“這份報告警醒我們,在存在切實可行的低碳和零碳技術的情況下,增加對傳統化石燃料的投資是荒謬的。各國政府必須接受支持碳中和的政策框架,并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提供資金,推動向碳中和能源系統的公正過渡。”
優化能源結構
目前,歐洲經委會地區中,有80%以上的一次能源結構以化石燃料為基礎。氣候模型表明,目前在《巴黎協定》中以及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設定的國家行動和國際氣候目標都無法實現碳中和,也無法將全球變暖的幅度控制在1.5℃–2 ℃。
報告指出,為了實現碳中和,歐洲經委會地區必須:
利用所有低碳和零碳技術,實現一次能源和最終能源供應多樣化;
加速逐步淘汰化石燃料;
擴大所有部門的電氣化,重點關注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開發新的能源儲存形式(電能、機械能、熱能、化學能),以減少對備用化石能源的需求;
開展能力建設,支持諸如碳捕獲、利用和儲存 (
CCUS)、氫能以及先進核能等低碳和零碳技術的廣泛創新。
系統性的生活方式和基礎設施變革
報告還指出,各國的能源決定應考慮到所有發電技術以及配套基礎設施的整個生命周期的相對碳影響。
歐洲經委會在制定規則、標準和規范方面提供了一個非常必要的包容且中立的
平臺,助力實現系統性的生活方式和基礎設施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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