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風、光、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積極有序發展核電,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堅持分布式與集中式并舉,加大分布式光伏應用,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林光互補模式有序發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設儲能設施。積極發展海上風電。推進城市垃圾和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發電建設。建立制氫、儲運氫及用氫的全產業鏈,打造一區(氫能產業先行示范區)、一環(全島場景應用示范環)、多點(氫能產業發展落地
平臺)的氫能發展路徑。探索推進波浪能、溫差能等海洋
新能源開發應用,在海島開展多類型
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加快推進昌江核電二期、昌江多功能模塊化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建設,適時推進浮動堆示范建設和新建核電項目選址工作。探索解決遠海島嶼和大型海上設施的供能問題,打造海島微電網,提升島礁能源自給能力和用能清潔化水平。繼續在中深層地熱能、天然氣水合物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究和工程應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400萬千瓦,投產風電裝機約2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資源充分開發利用,發電裝機比重達75%,低碳能源生態系統初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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