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杉中國投資合伙人、紅杉
碳中和研究院院長李俊峰25日表示,中國能源轉型需循序漸進,應做好五方面工作。
在當天召開的中新社國是
論壇之“能源中國”上,李俊峰就中國能源轉型分享觀點。他表示,碳中和的本質是推動發展轉型,主要包括增長方式、生活方式和能源系統的轉型,能源轉型是發展轉型的重要內容。
李俊峰表示,能源轉型中的投資機會是顯而易見的。
“現有中國能源消費量50億噸標煤,未來仍要增長20%左右。現有的非化石能源占比不到16%,即不到8億噸。2060年能源消費量60億噸,碳中和要求80%來自于非化石能源,即40億噸。”
因此,未來的40年間,非化石能源產能需要增加32億噸,平均每年需要增加0.8億噸,這是年均化的投資機會。
李俊峰表示,能源轉型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破立并舉,需要循序漸進,建議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盡快完成從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到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總量的政策轉變。“十四五”期間實現新增能源主要由非化石能源供應,新增發電量全部由非化石能源滿足,“十五五”期間實現非化石能源對化石能源的存量替代。
二是堅定不移地推動煤炭盡早達峰。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煤炭消費超過42億噸,此后下降到2016年的38億噸,2020年煤炭消費量仍然不到40億噸,希望我國在2013年已經實現煤炭消費達峰,“十四五”期間控制煤炭消費增量,確保“十五五”期間實現煤炭的消費量的實質性下降。
三是合理控制煤電發展節奏。“十四五”開始實現煤電增容減量的發展轉變,煤電的發展要以支持構建以
新能源為基礎的新一代電力系統為前提。
四是合理控制非化石能源發電,特別是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節奏。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以每年不超過2個百分點為前提,讓電力系統有一個逐步適應的過程。風電、太陽能發電新增裝機,大體上控制在每年1億千瓦時左右,其中風電太陽能發電比例在3:7左右。
五是形成推動能源低碳轉型的制度保障。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適應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的要求,抓緊制定能源法,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保駕護航,包括修改對企業的考核指標,化石能源從保供向托底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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