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上交所副總經理盧大彪表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意味著我國經濟社會將發生全面和系統的轉型,在此過程中資本市場能夠發揮重要功能,為實體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支撐和動力。這對資本市場而言既是機遇,更是挑戰。
此外,《行動方案》提出了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推進市場對外開放;加強綠色金融宣傳研究,引導培育專業投資者;推進所內節能減排,推進綠色低
碳交易所建設等方面的相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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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全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間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證監會相關指導要求,充分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支持證券行業創新、協調、綠色發展,建立健全服務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關于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間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建設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證監會黨委的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大意義,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綠色低碳發展的國家戰略,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助力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的作用,為“30·60目標”實現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 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引領、有序推進。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結合上交所實際情況,緊密圍繞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統籌規劃綠色金融發展,在各項業務工作中貫徹和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制度建設與產品創新,推動資本市場助力“30·60目標”的實現。
堅持創新驅動、實效優先。結合行業實際,借鑒國際經驗,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引導資本有效流向綠色產業、科技創新領域,加強對資金運用的監督與評估,確保環境效益,追求綠色發展實效。
堅持市場導向、和諧發展。充分發揮上交所組織市場功能,推動政府、企業、投資機構、中介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形成合力, 有效發揮市場創新主體作用,為綠色低碳發展注入強大動力。穩妥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參與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增強上交所綠色金融領域影響力,實現多方共贏。
二、 行動目標
“十四五”期間,在證監會指導下,緊緊圍繞綠色低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通過組織落實各項行動舉措,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推動市場主體履行社會責任,引導資本市場助力綠色低碳發展,共同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推進完善資本市場綠色金融相關標準,穩步創新和開發相關綠色金融產品,逐步培育和壯大綠色投資者群體,拓寬綠色產業直接融資渠道,加強資本市場綠色金融領域雙向開放和國際合作,共同推動綠色和可持續發展,力爭將上交所建設成為在綠色金融領域有國際影響力的證券交易所。
行動期末,上交所市場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進展,綠色產業融資明顯提升,綠色債券及綠色 ABS 規模穩步增長。上市公司環境責任意識得到提高,ESG信息披露形成規范體系。綠色指數進一步豐富,綠色基金產品的
托管量和交易量明顯增長。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國內和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投資者踐行綠色投資理念進一步提升。交易所自身碳排放、碳效益測算框架及方法基本形成,單位能耗及碳排有所下降。
三、 行動措施
(一)優化股權融資服務,推動企業低碳發展
深化綠色股權融資服務。優化股權融資結構,加強與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綠色產業集中地區、重點綠色企業的對接和服務, 支持綠色低碳產業和符合條件的氣候友好型企業上市融資。緊跟國家戰略安排,在科創板入口端對于雙碳領域重點行業和核心技術給予重點支持。嚴格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對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融資予以適當限制。
強化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配合證監會制定和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在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 研究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框架,提高環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比性。鼓勵上市公司在定期報告中自愿披露減少碳排放的措施、效果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一線監管,對未按規則要求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加大自律監管力度。基于信息披露情況做好上市公司踐行雙碳理念的輿論宣傳。
引導上市公司及擬上市企業關注綠色發展。加強上市公司 ESG 相關培訓力度,開展雙碳主題培訓,加強雙碳產業發展及配套政策宣講。引導上市公司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并將 ESG 納入投資者關系管理中與投資者溝通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國際資源,開展上市公司 ESG 賦能系列活動。完善線上平臺建設, 配合信息披露相關規范要求強化綠色屬性信息披露服務。利用“星企航”“上證 e 服務”等信息服務平臺幫助上市公司、擬上市企業更好地了解自身 ESG 現狀,提供 ESG 相關信息服務。
(二)加快綠色債券發展,助力企業低碳融資
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推動地方政府發行專項債券用于綠色項目。組織開展宣傳培訓,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上交所發行綠色債券。深化可持續發展類債券品種創新,推進綠色債券質押回購。研究推進可再生能源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發展,推動綠色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等證券化。支持重點領域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社會效益良好的項目開展公募 REITs 試點,推進公募 REITs 業務綠色發展。嚴格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引導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債券融資用于節能減排。
完善綠色債券制度建設。完善規則體系,適時修訂發布綠色債券相關規則,參考國際主流標準完善綠色債券相關標準,防止“漂綠”行為。強化對綠色債券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市場監管, 督促發行人按規定或約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披露綠色項目進展情況和環境效益。敦促中介機構履職盡責,規范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綠色債券評估的質量要求。
提高綠色債券類產品的投資吸引力。推動政府部門對于綠色債券產品采取貼息補貼、稅收減免等方式予以支持。在
交易系統內推出綠色債券及 ABS 集中展示板,提升市場影響。
(三)拓展綠色投資產品,助力綠色投資
深化 ESG 投資理念。中證指數公司不斷完善 ESG 評價體系,持續擴大 ESG 評價的覆蓋面,對外提供 ESG 數據服務,提升國際影響力和權威性。
豐富綠色指數。積極開發綠色主題指數、碳達峰碳中和指數及 ESG 相關指數,完善 ESG 指數體系,打造代表性綠色指數。推動保險、養老金等機構資金運用 ESG 指數作為業績基準和投資標的。
加快推動綠色投資產品開發。發展指數跟蹤、指數掛鉤產品,打造標桿性 ESG ETF 產品。對綠色指數產品在上交所掛牌上市給予支持。探索基于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的衍生產品,為投資者管理相關投資風險提供市場化工具。
(四)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推進市場對外開放
穩妥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支持境外機構特別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政府、優質企業和金融機構在上交所發行綠色熊貓債券。積極開展國際路演推介上交所綠色金融發展成果,推動境外掛牌跟蹤上證/中證綠色指數的基金產品,推動境外投資者在 ESG 投資中增配中國市場。繼續完善綠色債券“信息通”機制,擴大綠色債券國際影響力。建立上交所英文綠色金融信息平臺。
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參與世界交易所聯合會、聯合國可持續證券交易所倡議等國際組織和倡議的相關工作,分享本土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實踐與成果。積極參與綠色金融國際標準制定,為上交所完善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提供國際經驗。與境外交易所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在綠色金融產品、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五)加強綠色金融宣傳研究,引導培育專業投資者
加大綠色金融研究力度。研究探索資本市場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思路與舉措,推動完善綠色產品和配套制度,支持上市公司高質量綠色發展,督促會員券商發揮行業示范作用,促進市場主體踐行綠色投資理念。樹立先進典型,定期對綠色金融領域具有創新意義或引領作用的優秀
案例進行匯編。對標國際主流標準,不斷完善本所社會責任報告中環境信息披露內容。
加強綠色投資培育引導。加強國家綠色金融政策及上交所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介紹推廣,講好上交所綠色金融故事。大力普及綠色金融知識,引導投資者踐行綠色投資理念。引導和鼓勵各類投資者開展綠色投資,培育綠色投資者。引導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 ESG 實踐績效。
推進綠色金融宣傳推廣。積極參與綠色低碳公益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利用官方網站和各類新聞媒體宣傳上交所綠色金融實踐及低碳辦所實效措施。在官方網站顯著位置設專欄集中展示綠色產品信息及綠色投資理念,提升公眾對綠色低碳發展的認知度。
(六)推進所內節能減排,推進綠色低碳交易所建設
制定能耗碳排測算體系。研究制定交易所能耗及碳排放的統計測算方法及指標,優化
低碳環保數據采集流程,提升交易所能耗監管與管理的精細化水平。
優化節能減排設施。運用新技術、新材料全方位多渠道地實現節能減排,降低運營成本。統籌實施數據中心改造和擴建,探索應用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充分滿足未來行業對綠色低碳數據中心的需求。
塑造員工低碳辦公習慣。加強全所員工低碳環保理念教育,倡導節約用能,營造綠色低碳良好氛圍。定期舉辦征集綠色低碳“金點子”活動并組織實施,加大對低碳環保理念及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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