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雙控”制度,釋放更多增長動能
在當前能源消費仍以化石能源為主的階段,以能耗總量作為考核對象意味著限制經濟發展速度。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在于降低二氧化
碳排放,而不是單純降低能耗,要降低的也只是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而不是總能耗。實現“雙碳”目標,必須以控制
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為目標,謀劃以碳生產率為主要指標的考核體系,為
綠色轉型發展提供動力。
受疫情后經濟增長恢復的影響,預計2021年全年能源消費總量增速將達近年新高,給能耗“雙控”工作帶來較大的壓力。為了完成“雙控”任務,一些省份開始采取限電、限產等見效最快的措施,鋁材、金屬、化工等多個行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面臨限產壓力,風電等可再生能源也不同程度受到影響,對能源低碳轉型造成不利影響。
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意味著未來考核的“指揮棒”將發生變化。原來考核能源消費總量,未來要看能源來源和消費結構。由于我國經濟增長并未與能源消費脫鉤,能源總量控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經濟增長,同時也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在降碳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發展理念有慣性,更重視通過傳統發展模式做大分母,轉型動力不足。所以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這一要求,將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插上翅膀,將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尤其是資源稟賦比較好的地區的經濟發展。
雖然能耗“雙控”對于控制碳排放貢獻明顯,但能耗“雙控”和碳排放“雙控”并不能劃等號。能耗“雙控”的核心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本目的是促進高質量發展。能耗“雙控”雖然在執行上更加直接、簡便,但并沒有反映不同能源的單位能耗排放強度的差異。碳排放“雙控”的著眼點是低碳發展,將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表征碳排放不是經濟增長的約束,減碳是經濟增長的動力。但這種調整不表明能耗“雙控”制度不重要,畢竟光伏、風電等也存在設備投入等成本,也要占用土地等資源,節能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永遠處于優先位置。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生態文明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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