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綠色金融以及轉型金融三者構成了新的金融生態
金融在這一過程中將扮演怎樣的角色?
王廣宇:金融不僅服務實體經濟綠色轉型,也能加速實體經濟的綠色發展。結合當前業務實踐,金融支持綠色轉型和實現“雙碳”目標,主要有三個作用域:碳金融、綠色金融以及轉型金融。這三者的嘗試、調整、積累和發力,將構成新的金融生態——“零碳金融”。
碳金融主要指與碳排放權交易有關的金融市場業務。在這一領域,全球范圍已不乏成功經驗。比如,1990年,美國推出了預期覆蓋全國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計劃,即“酸雨計劃”,并列入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交易范圍。這一通過金融產品減少酸雨排放的措施,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數據顯示,1990年,美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570萬噸;而到2015年,排放量降低至220萬噸。
碳金融市場在中國也已經起步。今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這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除排放權交易之外,在可以預見的時間內,在碳金融衍生品、期貨、質押融資領域中,都可能會出現一系列新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是一個相對成熟的領域,對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已探討很多。多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出臺了多項制度安排,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入綠色金融領域。雖然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迅速,但存在兩個深層次問題:
一是質量收益評估不清晰。比如,實務中如何界定綠色產業和綠色客戶(綠不綠)?綠色評級有何差別(有多綠)?綠色企業是否一樣綠、持續綠(綠多久)?此外,綠色金融的收益和成本估算也比較模糊粗淺,沒有準確的匡算方法。
二是總體規模仍然受限。截至2020年年末,我國綠色貸款余額近12萬億元,但只占到我國銀行貸款總額的5%左右。綠色債券的比重也很低,2020年,我國共有153個主體發行了218只綠色債券,累計發行金額2221.61億元,約占同期全球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的11.9%,但只占同期我國債券余額的0.4%左右。
因此,相比金融存量而言,我國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的比重只有百分比的個位數,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
轉型金融是值得重點探討的一個新話題。金融部門應如何利用原則、制度、規范和流程推動產業的綠色轉型,即實現轉型金融。
本質上,轉型金融是金融市場主體,針對氣候變化提供的所有能減少或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主動調整性的主營業務行為,主要體現為直接融資部門的綠色權益導向的零碳投資行為,和間接融資部門的有減碳脫碳導向的可持續金融服務(可持續信貸及其他金融工具)。
轉型金融的覆蓋面廣、作用周期長、實施難度大,也正因如此才凸顯其重要性。2020年,全球排放約510億噸準二氧化碳,工業(鋼鐵、水泥、塑料等)占31%,電力占27%,農業占19%,交通占16%,居住(溫度調節)占7%,絕大多數是傳統型非綠色產業的排放,如何對其提供零碳投資和可持續信貸,促進灰色和棕色產業“洗綠”“漂綠”“染綠”,最終擴大綠色經濟的份額,是金融市場、機構和投資者研究轉型金融面臨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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