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較為期待的年度
碳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方案即將明確。生態環境部已編制形成了《2021、2022年度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方案》),并從11月3日起公開征求意見。
配額管理制度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全國
碳市場”)管理的重要基礎制度,是保證
碳市場健康平穩有序運行、實現政策目標的基石。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受疫情、經濟環境變化、能源保供形勢、元素碳含量實測等因素影響,2021、2022年配額分配相關數據不確定性增加,給配額分配工作帶來極大挑戰。
這位負責人介紹,《方案》綜合考慮了2021和2022年新冠疫情、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保障能源供應等因素,在量化分析行業碳排放強度變化情況的基礎上科學設定基準值。《方案》基于強度控制設計,不要求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絕對降低,而是基于實際產出量,即實際供電量越大,獲得配額也越多,不會對電力生產總量形成約束,不影響電力供應保障。
《方案》總體上延續2019-2020年的分配框架,基于強度控制設計配額分配方案的思路不變,配額分配覆蓋主體范圍基本不變,配額分配相關工作流程不變。
此外,該《方案》還綜合考慮了技術進步、老舊機組淘汰等因素對碳排放強度的影響,結合2019-2020年配額分配實際情況及2021年碳排放數據核查結果,優化調整各類機組的供電、供熱基準值,保證行業配額總量和排放總量基本相當。
“《方案》鼓勵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機組和承擔熱電聯產任務等機組,鼓勵機組參與電力調峰,使其擁有較多的配額盈余,在碳市場出售配額獲得收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上述負責人說。
《方案》編制組有關
專家也介紹,結合第一個
履約周期工作實踐,考慮各地開展碳排放數據核查、配額預分配、配額調整以及配額最終核定工作的實際需要,給重點排放單位完成配額清繳
履約預留充足時間,2021、2022 年分別按年度履約,但兩年的履約截止日期相同,各重點排放單位應于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2022年度配額清繳。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上述負責人介紹,全國碳市場2019-2020年度的建設運行有力促進了企業碳排放管理意識和能力水平提高,實測燃煤元素碳含量的機組數量大幅增加,實測機組占比從2019年的66%提高至2020年的93%(按排放量計)。實測比例大幅增加,提高了企業碳排放量核算的準確度。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