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
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省政府第197號令)、《廣東省關于
碳排放配額管理的實施細則》、《關于啟用配額競價轉讓交易方式的公告》,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廣碳所)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0年7月6日舉行廣東省碳排放配額(GDEA)競價轉讓,具體競價安排如下:
一、競價標的物
項目1:汕頭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自有廣東省碳排放配額(12700噸);
項目2:珠海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自有廣東省碳排放配額(55000噸);
項目3: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廣東省碳排放配額(832300噸)。
二、競價時間
2020年7月6日
項目1:10:00-10:30
項目2:11:00-11:30
項目3:14:00-14:30。
網址入口: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
四、競價底價
項目1、項目2、項目3競買底價均為28.05元/噸。根據廣碳所競價公告日的前三個自然月廣東
碳市場配額掛牌點選加權平均成交價的100%計算。本次競價轉讓底價、申報價及成交價均為含稅價,交易完成后,競價委托人可根據成交金額開具發票。
五、競買人資格
本省控排企業、新建項目企業和具有自營資質的廣碳所機構會員可參與競價。競買人需提前完成交易賬戶
開戶、報名申請、轉入保證金等相關手續。
競買人可多筆申報。項目1每筆申報數量為12700噸;項目2每筆申報數量為55000噸;項目3每筆申報數量不低于1000噸,不高于832300噸。申報價格應不低于項目競買底價。每筆申報一經提交不可撤銷。
七、競價結果
競價采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方式決定成功競買人。競價時間結束后,交易系統自動將所有競買人申報按照價格優先原則進行先后排序,申報價相同的按照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先后排序。
項目1、項目2:先后排序中排位第一的競買人為成功競買人,其申報價格為最終成交價;當無有效申報時,該項目不成交。
項目3:當申報總量大于等于委托競價總量時,按照先后排序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筆申報價作為統一成交價;當申報總量小于委托競價總量時,所有申報統一按競買底價成交。
八、競買流程
1.提交報名申請
意向競買人于2020年7月3日12:00前填寫《廣東省碳排放配額(GDEA)競價報名表》(見附件),發送電子掃描件至指定郵箱,并按指定地址寄送紙質原件。
2.準備保證金
意向競買人在競價前將保證金轉入交易系統。單筆申報保證金=申報價格*申報數量*5%,如進行多筆申報,所需保證金為多筆申報保證金之和。在交易系統“我的產品資金”中可查看已轉入的保證金數額,競價過程中競價人提交申報時,系統會根據申報數量和價格自動凍結保證金,競買人須確保保證金數額充足,競價開始后仍可轉入保證金。
3.上線競價
參與競價的用戶在各項目競價時間內,登錄廣東碳排放權交易系統(http://ets.cnemission.com/carbon/login)參與競價。申報價格為含稅價。競價結束后可查詢成交信息,包括是否成交和成交價格等。
4.完成交割結算
單個項目競價結束后,未成交的競價申報,即時解除保證金凍結,解凍資金可繼續用于其他項目競價申報。已成交的競價申報,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并繼續凍結。成功競買人應當在競價結束后5個交易日內轉入交易所需剩余資金(剩余95%交易價款及交易總價款2‰的經手費),完成交割結算。
5.違約處置
競價結束后,若因競價委托人或成功競買人單方面原因,造成交易無法完成且協商無果的,廣碳所將扣除相應保證金或委托配額,并以此為限對守約方進行適當補償。
咨詢電話:020-3563 2321(方龍) 020-3563 2326(林汐淳)
報名表紙質版寄送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163號高晟廣場2棟10層
附件:廣東省碳排放配額(GDEA)競價報名表
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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