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行業碳排放計算公式
三、鋼鐵行業
覆蓋范圍:以粗鋼、軋制、鍛造鋼坯、鋼材生產為主營業務的鋼鐵企業的化石燃料燃燒、電力消費和熱力消費所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歷史強度法。
1. 計算公式:
其中:
A—重點排放單位二氧化碳配額總量,單位:噸CO
2;
B—重點排放單位歷史碳排放強度,單位:噸CO
2/噸主營產品;
—減排系數,單位:無量綱;
Q—主營產品產量,單位:噸;
2. 計算公式參數取值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參數名稱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強度的加權平均值 |
Fm |
94% |
說明:
(1)對于既有企業粗鋼產量未增加,但下游產業鏈延長的,省生態環境廳可按照新增下游生產設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企業履約邊界內總排放量的比重,核增相應的配額。
(2)主營產品為3206粗鋼,3207軋制、鍛造鋼坯,3208鋼材。鋼鐵生產聯合企業的強度為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粗鋼產量。獨立煉鋼廠的強度為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粗鋼產量。壓延加工企業只外銷半成品的,主營產品填寫軋制坯、鍛造坯產量;最終產品為成品鋼材的,主營產品填寫鋼材產量;壓延加工企業的強度為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主營產品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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