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綠色債券項目標準趨于統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于2021年4月聯合印發《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統一了國內綠色債券支持項目和領域,進一步規范了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同時,我國積極推動綠色債券標準與國際接軌。11月,中歐共同發布《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氣候變化減緩》。該目錄包括中歐共同認可、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覆蓋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體廢物和林業六大領域的61項主要經濟活動。
二是環境信息披露日益標準規范。中國人民銀行于2021年7月發布首批綠色金融標準,包括《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及《環境權益融資工具》兩項行業標準,為引導和規范金融機構環境披露工作以及創設和推廣環境權益融資產品提供了強有力的標準支撐。生態環境部12月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明確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主體和應披露內容,同時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系統建設、信息共享和報送、監督檢查等進行了規范。
三是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出臺。《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于2021年7月正式實施,首次將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業務正式納入考核評價范圍,并指出“評價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中國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進一步提升了金融支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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