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綠色債:錨準低碳循環發展
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及“十四五”規劃建議中分別指出,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降低
碳排放強度。國務院同時發布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所謂碳中和是指“二氧化碳凈排放量降為零”。要達到碳中和,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通過特殊方式去除溫室氣體,二是使用可再生能源,減少碳排放。
此次上交所推出的“碳中和綠色債”作為
綠色債券的一個子品種,其募集資金將主要使用于經認證具有
碳減排效益的綠色產業項目建設、運營、收購或償還碳中和項目的貸款等,通過
節能減排、充分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減少碳排放,持續致力于推進綠色發展。
本次發行的各只碳中和綠色債所涉發行人及項目均可圈可點。其中國家能源集團擬發行金額50億元,是此次擬發行規模最大的企業,發行人已具有12年
碳資產管理業務經驗,在我國
碳市場建立歷程中起到了引領作用,此次擬將不低于70%的募集資金用于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助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國家電投的募集資金將投向山東海陽核電項目,據測算,該項目與同等火力發電上網電量相比,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超過1300萬噸。華能集團則是我國首家成立專門“碳中和”研究所的電力央企,在碳領域前瞻性研究方面走在前列。中核集團債券募投項目為遼寧徐大堡核電站,其對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保障東北、華北兩大區域電網安全供電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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