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4年4月,泰國的
碳信用交易量達到3,258,033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q),交易總額為2.92億泰銖,平均每噸
價格為89.6泰銖。可注冊加入 T-VER 計劃的三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CO 2 )、甲烷(CH 4 )和一氧化二氮(N 2 O)。
泰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計劃(Thailand 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 Program:T-VER)是泰國溫室氣體管理組織(TGO)制定實施的溫室氣體減排計劃,旨在促進和支持泰國各行業自愿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計劃,并可在國內市場出售碳信用。
而參與T-VER計劃的項目須屬于以下七種類型之一:1.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2.工業(Factory);3.交通運輸(Transport);4.廢棄物管理(Waste);5.能效(Energy Efficiency);6.土地利用(Land Use);7.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
開泰研究中心指出,開發碳信用項目需要的三步驟是:1.在啟動碳信用項目之前,項目開發商必須評估自身的
碳足跡,以了解其溫室氣體排放量。
碳足跡可以通過組織碳足跡 (CFO) 或產品碳足跡 (CFP)進行評估,以識別高排放活動或排放熱點(EmissionHotspots)。
2.按照泰國溫室氣體管理機構(TGO)的相關規定和條件開發碳信用項目,以尋找減少或避免該活動中溫室氣體排放的方案。3.注冊加入T-VER計劃以獲取溫室氣體排放量認證,在項目成功實施后向泰國溫室氣體管理機構申請碳信用認證。
而開發碳信用項目須考慮的三要素:1. 項目實施成本:例如向泰國溫室氣體管理機構繳納的 T-VER 項目費用,包括注冊費5,000泰銖和碳信用認證費5,000泰銖,以及其他運營成本,如設備、工具和機械更換等投資。
2. 第三方評估成本(Third Party Verification):包括對項目和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檢查費用,具體取決于項目的復雜性和類型。第三方評估費用約為每個項目40,000-65,000泰銖。
3. 限制條件:例如,林業項目要求最小地塊面積為10泰畝(1泰畝合1600平方米,約合2.4畝),需持有土地使用權證,項目區域的采伐周期為10年。如果是其他類型的項目,必須是正常業務之外的額外活動(Additionality)才能申請碳信用認證。
T-VER計劃下的碳信用交易量:2016年至2024年4月,泰國的碳信用交易量達到3,258,033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q),交易總額為2.92億泰銖,平均每噸價格為89.6泰銖。但總體來看泰國碳信用交易量仍處于低水平,距離泰國在2050年實現
碳中和的目標相去甚遠。
雖然生物質項目
碳交易量最高,但回報偏低每噸僅36銖;而林業項目因每噸290銖高回報率較受歡迎。開泰研究中心認為,碳信用項目類型選擇是必須考慮的關鍵因素,因為不同的價格會影響項目的現金流。如何能解決小型碳信用項目開發問題,泰國有望在2065年實現凈零排放國家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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