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環保署正著手進行研訂《碳費征收及自愿減量額度交易》相關子法,預計2024年開始實施。對此,工商團體反映,業者在意的是企業負擔能力及國際競爭力,呼吁國內推動碳費征收時,首先應確??山榆墖H。
當前業者聚焦在碳定價如何制定,整理各工商團體看法,主要建議包括:一,建議環保署應比照金管會公布上市柜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方式,盡速公布2030年前各階段碳費征收對象及費率。并考察企業負擔能力及國際競爭力,工商團體認為,碳費費率應先低后高、分階段滾動檢討,以利業者納入長期經營成本考察。
二,建議政府應避免對同一排放源同時實施
碳排放交易與課征碳費,同時,對還沒有替代性低碳技術或低碳原物料可應用者,應免征碳費。
三,廠商于2005年即參與工業局溫室氣體自愿減量,進行投資設備汰換及制程改善,環保署設計碳費配套制度時,應一并考察廠商先期投入自愿減量的成果,同時,達成政府管制排放量目標的業者,碳費應免征或減征。
四,國內碳費制度是否確實可接軌國際要求,工商團體直言,產業界是持保留態度,因此,建議主管機關收取碳費后,應提供證明文件等必要協助,避免業者產品出口至國外仍需繳納碳關稅,造成重復課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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