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版CBAM對我國的影響
美版CBAM提上議程,意味著碳關稅將成為影響未來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因素,各國將在爭奪綠色貿易優勢方面展開激烈的競爭。對中國的啟示和影響如下:
1.推進能源綠色轉型和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展。美國提出的CCA框架盡管國別差異不大,但其能夠形成碳關稅壁壘的底氣在于美國經濟碳排放強度普遍低于全球貿易伙伴。美國CCA基于碳排放強度與基準值差額進行征稅,而我國經濟的碳排放強度是美國的3倍,將面臨非常不利的狀況。我國碳排放強度高有相當部分是能源結構帶來的,實現能源電力綠色轉型是其必然出路。在以煤為主的國情長期存在的情況下,不斷提升
新能源滲透率,加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替代,促進企業積極使用綠電生產,是實現單位產品碳排放強度下降的長遠之計。
2.完善碳市場建設。由于美國碳市場機制不健全,所以美版CBAM未涉及到有償配額、差額碳成本補齊等問題,對于倒逼其他國家構建成熟碳市場(如納入碳市場的行業擴維、引入有償配額、調控
碳價等方面)的壓力不大。但是美國設計CBAM的困境卻是一個反面教材,帶來的啟發是如果我們擁有一個更加健全的碳市場,對于應對國際碳關稅能形成強大的緩沖能力,也有能力通過構建類似機制形成國際影響力,在全球綠色貿易中爭奪主導地位。
3.建立能與國際互認的碳排放監測體系。CCA規則對于數據不透明國家,采用生產國整體經濟的碳強度,而歐盟CBAM對于不能提供可核驗數據的出口商采用相對較高的缺省值進行計算,不論出口美國還是歐盟,如果沒有建立與國際互認的碳排放監測體系都將增加國內企業出口時的碳成本。具體到CCA規則,我國整體經濟的碳強度是美國的3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中國高耗能產業整體占比過高帶來的,并不能說明具體行業和具體產品碳強度數倍于美國,實際上數據表明我國工業領域經過多年治理,很多產品(如水泥、電解鋁、鋼材等),其能耗強度已達到或接近世界平均水平,考慮能耗強度偏高的問題,其單位產品強度也僅略高于國際平均水平。建立透明、可核實的排放數據體系以及產品碳足跡體系,能為爭取更好的產品碳強度計算方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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