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歐盟理事會宣布,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獲得通過。該機制被俗稱為“碳關稅”。歐盟CBAM一旦實施,將成為全球首個“碳關稅”。
不過,業界普遍擔憂,目前全球尚未形成統一的
碳市場定價體系,歐盟如果單方面實施“碳關稅”很可能導致出現新的貿易爭端。
CBAM一直充滿爭議
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實際上并非歐盟“首創”,在國際氣候談判啟動之初,其就是各方討論的議題之一。該機制是指在國內實施嚴格的氣候政策基礎上,要求進口或出口的高碳產品繳納或退還相應的稅費或
碳配額。
圍繞CBAM其實一直充滿爭議,支持方認為,實施該機制可以減少“碳泄漏”風險;反對方則認為該機制是一種變相的貿易保護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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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實施再進一步
歐盟自2005年開展
碳排放交易以后,就開始討論針對“碳關稅”立法。
2019年,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上任伊始即推動將CBAM列入了歐盟
綠色新政中。
2020年,歐盟委員會提交了CBAM影響評估報告,并對其進行了公開征求意見。
2021年,先是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設立CBAM的決議,隨后,歐盟又將
碳中和目標定為強制性法律約束。歐盟CBAM也由此獲得了“合法”身份。
2021年7月,歐盟委員會根據氣候目標,提出了名為“Fit for 55”的一系列立法提案,涵蓋了能源、工業、交通、建筑和碳排放交易體系等多個領域的政策修訂,其中正式公布了CBAM提案細則。
2022年3月,歐盟理事會通過了CBAM的“總體方針”,CBAM距離實施再進一步。
覆蓋范圍將包括歐盟碳市場所有產品
歐洲議會針對CBAM的決議包括:一,CBAM覆蓋范圍將包括歐盟碳市場下的所有產品,鋼鐵、水泥、玻璃、陶瓷、化肥的行業都將納入其中;二,CBAM帶來的收益將用于支持綠色新政的目標;三,CBAM將不能被貿易保護主義濫用。
歐盟委員會的CBAM立法草案,則將水泥、鋼鐵、電力、鋁和化肥作為首批納入CBAM的行業,并設置了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上述行業的進口商品只提交信息,無需繳納相應費用,過渡期結束后,進口商需要為其進口產品的排放支付費用,同時,歐盟會考慮是否擴大覆蓋的行業范圍。
據歐盟估算,實施CBAM每年將帶來50億-140億歐元的收入。
不過,此次,歐盟理事會通過CBAM方案暫時擱置了三個問題:一是取消免費碳排放配額的時間表,另一個是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收入分配方案,以及歐盟出口產品的碳成本“退稅”問題。
業界擔憂引發新的貿易爭端
歐盟委員會表示,作為歐盟碳市場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CBAM的主要目的是解決歐盟碳市場機制下存在的“碳泄漏”問題,同時,也將鼓勵歐盟的貿易伙伴國也建立相應的政策以共同應對氣候變化。
法國經濟事務、財政和復蘇部部長布魯諾·勒梅爾表示:“歐盟理事會就CBAM初步達成一致是歐洲氣候政策的勝利,它將為歐洲工業領域提供加速脫碳的工具,保護歐盟國家的氣候行動免受來自外界的影響,還將激勵歐盟以外的國家致力于減少排放、實施可持續發展。”
不過,業界普遍擔憂,歐盟率先實施CBAM可能在全球范圍內引發新的貿易爭端。有業內人士認為,實施碳關稅將導致相關產品的出口成本增加,令行業承壓,同時,類似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政策有貿易保護主義的傾向,或成為部分國家保護本土產業、打壓競爭對手的手段。
布魯蓋爾研究所就曾發表文章指出,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很可能引發貿易爭端。澳大利亞更是公開反對歐盟推出碳邊境調節機制,稱其為一種“貿易保護措施”。另有泰國、韓國、菲律賓等國質疑,歐盟此舉是要把單邊標準強加于其他國家。
能源基金會低碳轉型項目主任傅莎指出,歐盟推出CBAM的初衷與其碳市場改革密不可分,其中就包括幫助本土企業提升競爭力。“歐盟應該也考慮到了各界對貿易爭端的擔憂,在相應條款的設計上有所體現。比如,費用的征收并不針對進口產品,而是針對其本土進口商。不過,這不能避免這些條款通過傳導致使進口產品的成本增加。另外,歐盟還通過選定行業、局限在直接排放、設置過渡期等方法,盡量減少各界的顧慮。目前來看,可能對其周邊貿易伙伴的影響會比較明顯,首階段覆蓋的行業也會受到影響。”
此外,傅莎認為,從歐盟碳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中國的碳市場也可以有所借鑒。“比如,在設計碳市場之初,考慮到如何在減排的同時減少對本國經濟的沖擊,事先做好相應的量化分析。另外,從具體情況出發,判定優先將哪些行業納入碳市場,如已經被歐盟納入碳邊境調節機制首階段覆蓋的行業,從而幫助相關企業獲得相應的減免。”
值得注意的是,CBAM在歐盟理事會獲得通過,并不意味著作為“碳關稅”其已經走完立法程序。據傅莎介紹,這表明繼歐盟委員會之后,歐盟理事會也形成了自身的“碳關稅”方案,下一步,還要等待歐洲議會確定相應的方案,然后進行三方協商,才能得到最終的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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