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險峰介紹,在2015年4月,國務院在關于廣東自貿區建設相關方案中提出“研究并設立以
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以來,相關部門積極研究論證設立方案,并開展相關調研活動,初步形成了市場建設思路。
據了解,2017年底,伴隨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的發布,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但
碳期貨、碳期權等金融衍生品卻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受到了限制,沒有被推出。
2018年以來,研究發展碳排放權期貨又被監管層多次提及,在2018年5月份,證監會黨委召開
會議時還提出要借鑒國際經驗,研究發展碳排放權期貨等商品期貨新品種,探索利用市場化機制助力大氣污染治理和應對氣候變化。
今年2月份,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也被提上日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中提及“支持廣州建設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