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賦能產業優化升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實施方案》明確將“綠色金融服務產業優化”列為八大行動之一,就支持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建設、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和推廣應用、重點領域碳達峰行動和傳統高耗能產業低碳轉型等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
在支持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建設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綜合運用信貸、債券、租賃、產業基金和保險資金投資等方式,支持太陽能、生物質能、風電等新能源及氣電等低碳
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推動氫能全產業鏈發展,支持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進綜合智慧能源產業發展。探索與碳排放強度掛鉤的綠色供應鏈金融服務方案,支持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智能與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與健康、智能裝備與機器人、軌道交通、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材料與精細化工、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低碳發展。
在支持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和推廣應用方面,探索建立綠色低碳技術清單管理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低碳、零碳、負碳相關新技術和新裝備攻關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及產業化提供金融整體解決方案。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要推動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有效銜接。包括整合行業協會、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研究機構和金融機構力量,積極參與轉型金融標準研究編制工作。組織開展建筑建材、煤電、鋼鐵、農業等企業碳排放及向低碳轉型狀況、未來轉型路線和轉型融資需求摸查,推動轉型金融標準率先在廣州落地應用,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高碳經濟活動向零碳(低碳)目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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