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在負債端提出提升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保障
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9項重點工作任務,在投資端則明確了完善
綠色投資管理體系、強化保險資金綠色發展支持等3項重點工作任務
上海證券報記者4月25日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于推動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在加強重點領域綠色保險保障、加強保險資金綠色投資支持、加強綠色保險經營管理能力支撐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促進綠色保險發展進一步走深走實,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
業內
專家表示,我國綠色保險發展尚處于初步階段,綠色保險存在保費規模小、覆蓋率低、企業投保積極性不高和保險機構有效供給不足等問題?!吨笇б庖姟返某雠_,對保險公司發展綠色保險業務提出明確要求,將推動險企積極開展環境、社會、治理(ESG)風險保險業務,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作用,助力我國綠色低碳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兩階段發展目標明確
“我們發現市場參與主體對綠色保險發展原則、目標任務的認識仍需進一步統一。”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在推動發展方向、激勵約束政策、監督評價體系、信息共享機制等方面亟需政策引領和支持。
據悉,《指導意見》確立了兩個階段的綠色保險發展目標:
到2027年,綠色保險政策支持體系比較完善,服務體系初步建立,風險減量服務與管理機制得到優化,產品服務創新能力得到增強,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綠色保險服務模式,綠色保險風險保障增速和保險資金綠色投資增速高于行業整體增速,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轉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強。
到2030年,綠色保險發展取得重要進展,服務體系基本健全,成為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綠色保險風險保障水平和保險資金綠色投資規模明顯提升,社會各界對綠色保險的滿意度、認可度明顯提升,綠色保險發展市場影響力顯著增強。
投資負債兩端同發力
綠色保險作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從負債和資產兩端同時發力,充分發揮損失補償、風險減量、資金引導作用,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在負債端,《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重點領域綠色保險保障,明確了九項重點工作任務。具體包括:提升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保障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
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支持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提高企業環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務工業領域綠色低碳與綠色制造工程發展、推進城鄉建設節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等。
值得注意的是,圍繞這些重點任務,《指導意見》明確鼓勵多類綠色保險產品發展,包括加快發展氣候保險,擴大巨災保險覆蓋面,有序發展氣象指數類保險,探索開展礦山、土壤等生態修復責任保險,推廣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保險,創新研發耕地地力指數等保險。
對于備受社會關注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指導意見》要求,持續推進綠色裝備、材料以及軟件等相關科技保險創新,加快推進研發費用損失類、知識產權類、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類等科技保險發展;圍繞綠色技術創新領域中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小巨人”企業等發展,為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落地、人才建設等提供保險支持。
在投資端,《指導意見》在加強保險資金綠色投資支持方面提出三項重點工作任務,包括完善綠色投資管理體系、強化保險資金綠色發展支持、加強綠色投資流程管理等。
《指導意見》明確,應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
綠色債券配置,提高綠色產業投資力度。堅持資產負債匹配原則,積極運用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工具,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等領域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綠色產業領域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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