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實現“雙碳”目標的背景下,自2021年以來,中國逐步探索形成了包括
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勵約束機制、
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及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在內的綠色金融“五大支柱”。繼2022年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批準《G20轉型金融框架》之后,中國人民銀行已初步確立轉型金融的基本原則,并組織開展了鋼鐵、煤電、建筑建材、農業等四個領域轉型金融標準的研究。金融科技作為重要的賦能工具,不斷深化與綠色金融體系的結合,在多個領域開展了創新性的應用。
日前,保爾森基金會綠色金融中心與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下稱“
北京綠金院”)共同發布《金融科技推動中國綠色金融發展:
案例與展望(2023)》報告(下稱“報告”),探討金融科技如何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支持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實現。
保爾森基金會副主席兼總裁戴青麗表示:“近年來,金融科技行業飛速發展,如何利用這一顯著增長的態勢與全球凈零排放的發展目標相協調,并推動高排放行業向低碳轉型是政策制定者和商業領袖所面臨的挑戰。”
科技賦能防范“假轉型”
目前,轉型金融面臨市場主體和金融機構碳核算能力不足,碳核算成本高、效率低、取數難的堵點,金融科技可以為企業
碳排放數據的采集、分析、統計、共享提供技術支撐。
“當前,從政府到監管,再到金融機構,大家都形成了一種共識,就是要實現雙碳目標,不能畢其功于一役,必須轉型金融和綠色金融協調發展。但是對于一個商業銀行來說,開展轉型金融還是有很多難點。”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林群指出,一是轉型標準難界定,二是轉型客戶難獲取,三是轉型過程難跟蹤。
針對這些痛點,中國銀行浙江分行通過數字化賦能轉型金融,開展了一系列有益嘗試。
報告顯示,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探索建立轉型金融配套系統,通過數字化、系統化手段,規范管理轉型主體的目標、路徑、進度和信息披露,并將其應用到信貸管理全流程,建立了轉型金融過程管理工具與規范標準(下稱“轉型金融工具”),包括轉型績效度量(KPI)模型、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SPT)等。
報告指出,轉型金融工具實現了轉型金融業務全流程管理,功能覆蓋貸前準入、貸中信批、貸后管理、風險監測預警等方面,同時利用金融科技賦能提升轉型金融服務效率,防范轉型活動的隱藏風險。此外,轉型金融工具根據國內外相關政策和標準,結合地區產業特色及發展實際等因素,明確了轉型金融的支持范圍,并及時根據政策法規、技術環境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金融機構的探索試驗,離不開監管政策的支持。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黃丁偉對第一財經表示,湖州充分發揮在金融科技領域的先發優勢,有序推進轉型金融數字化服務體系建設。一是構建碳核算數據庫。二是探索碳核算方法體系。三是推動轉型投融資線上對接。
其中,針對碳核算方面面臨的堵點,湖州針對重點控排企業,與市生態環境部門合作,接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溫室氣體核查報告,實現全市191家重點控排企業生產活動的碳排放核算。針對不同的高碳排放行業,依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行業碳核算方法和統計部門的能耗碳排放折算法,制定《銀行信貸碳排放計量方法指南》。在此基礎上,通過數據集成、算法內嵌,開發上線數智化碳核算系統,高效核算企業碳排放量、碳排放強度,一鍵生成企業“碳賬戶”。
“金融科技可以通過支持企業碳排放數據的采集、分析、統計、共享,為企業轉型信息披露提供線上服務
平臺,來服務金融機構開展轉型金融信貸審核、績效評定與風險管控等活動,滿足金融機構追蹤企業轉型活動、提供轉型金融服務的需要,有效防范‘假轉型’風險。”黃丁偉稱。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雙碳”工作頂層設計中尚未納入企業碳賬戶信息采集共享管理相關規范,企業能耗和碳排放數據披露標準、范圍和共享程度未能統一明確,金融科技獲取企業碳數據壁壘尚未有效破除。
“轉型金融信息披露框架及披露標準尚在探索過程中,金融科技有效識別‘假轉型’風險的指標還亟待研究。”基于這些堵點,黃丁偉建議,未來制度標準的明確將幫助提升金融科技服務轉型金融的權威性、便捷度、安全性,服務金融機構更加精準地識別、防范“假轉型”風險。
建議納入政策框架
近兩年來,金融科技支持中國綠色金融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活躍,越來越多的大型科技企業和金融科技企業紛紛布局,拓展綠色金融業務,行業格局呈現向頭部集中的趨勢。
北京綠金院院長馬駿表示:“數字信息技術作為賦能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工具,已經在綠色信貸業務領域得到全面應用,并逐步向綠色信托、綠色租賃、環境權益類產品拓展。隨著綠色金融的深度推進,綠色普惠、碳核算、金融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轉型金融等領域科技賦能的重要性更加凸顯。”
保爾森基金會高級顧問兼綠色金融中心執行主任孫蕊指出:“金融科技是支持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設施。金融科技在提升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與可追溯性上有著天然的技術優勢,可以更好地滿足綠色金融日漸提升的可持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轉型金融的‘動態’信息披露要求。”
在政策、市場和案例分析的基礎上,報告從監管部門及相關部委、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四個角度出發,總結了金融科技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并提出針對性建議。
在監管方面,報告建議將金融科技支持綠色金融納入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通過白名單等方式,加快建立氣候環境數據共享協同機制;將賦能綠色金融業務的科技創新納入已有的監管沙盒
試點,激發行業創新活力;通過高校課程設置改革、建立產學研基地、定向委托培養、建立實驗室等,強化綠色金融與金融科技的復合型人才培養。
在對地方政府方面,報告建議地方政府加強交流合作,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積極總結可復制推廣經驗,形成行業標準;建設金融科技支持綠色發展項目庫和平臺,高效匹配科技企業的綠色創新資金需求和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工具;健全綠色科技創新的激勵制度,明確綠色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財政支持政策,加強對綠色創新技術的扶持,引導和鼓勵企業進行獨立或協同的綠色科技創新。
對金融機構而言,報告則建議金融機構建立或在原有金融科技戰略中重點強調支持綠色金融科技創新和發展,將綠色金融業務平臺建設與金融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同步推進;加大在轉型金融、綠色普惠等重點業務的拓展創新和嘗試力度。
此外,報告還建議科技公司深化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的應用,積極開發新型數據平臺和分析工具;加強與金融機構的互動,針對金融機構現有綠色金融產品和業務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推進金融科技在綠色金融業務領域的創新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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