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利于激勵更廣泛的行業、企業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行動
同時,國際民航碳減排和抵銷市場機制、《巴黎協定》下的全球碳市場機制將陸續實施,各國貿易和投資等經濟活動會進一步將碳排放要求納入考量。
一些企業推出了面向貨車司機群體的“碳賬戶”,這類創新業務后續能否接入碳市場?對碳市場的建設帶來哪些新的啟發?
黃達飛:為積極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減排行動,市場出現多種創新形式的碳普惠產品,巧妙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碳金融”的方式,構建全民碳減排“可記錄、可衡量、有收益、被認同”的機制,并通過商業激勵、減排量交易等方式進行引導,具有積極的社會作用。
未來,可進一步探索碳普惠機制與碳交易市場的聯動,建設多元化、多層次的碳市場體系,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要建立功能完備、發揮良好資源配置作用的碳市場,您認為,應該做哪些改革?
黃達飛:為促進碳市場進一步完善,期待從立法、豐富交易主體和交易品種、碳金融創新、數據質量等多維度入手。具體有以下幾點:
(1)加快《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出臺,作為全國碳市場運行和管理的基礎性法律文件,明確碳資產法律屬性,為碳交易和碳金融的開展提供法律支撐;
(2)引入更多元的市場參與者,包括非發電的重點排放行業以及金融機構,通過提供不同的風險偏好、市場預期和交易策略,作為控排企業的交易對手方,促進價格發現,為市場注入流動性;
(3)加快研究推出碳期貨、碳期權等風險對沖工具,形成價格曲線,引導市場預期,為企業提供更多風險管理工具;
(4)強化數據質量:通過綜合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壓實核查機構職責,提升數據質量,加強碳市場信息披露,形成較為穩定的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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