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1月末,包括大唐電力、國投電力等在內的我國五大電力央企紛紛發布招標公告,而擬申報發行公募REITs的底層資產分別為風力發電、光伏發電以及水利發電等新型電力資產。
目前已經發行上市的兩單電力領域公募REITs項目分別是“首鋼綠能REIT”的廚余垃圾生物質發電項目以及“深圳能源REIT”的天然氣熱電聯產發電項目;上市后兩單公募REITs二級市場表現良好,較發行價最高溢價超過40%。
在上市企業中,擬發行公募REITs的企業也不在少數。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有包括華電國際電力、特變電工、上海電力等電力領域上市企業發布公告擬開展基礎設施公募REITs申報發行工作。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統計局 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條中界定了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的可再生能源范圍: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的可再生能源現階段主要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提出:可再生能源
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憑證。
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以本省各類型電力用戶持有的當年度綠證作為相關核算工作的基準。企業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以本企業持有的當年度綠證作為相關核算工作的基準。綠證核發范圍覆蓋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立全國統一的綠證體系,由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電網提供的基礎數據向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按照項目所發電量核發相應綠證。
最后提出,綠證原則上可轉讓,綠證轉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積極推進綠證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可再生能源參與綠證交易。
碳排放的發展目標以及
碳排放市場交易規則的制定推出更加有助于新型電力能源體系的高質量發展。
2021年10月24日,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把碳達峰、
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提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這也可以視為我國新型能源發展的總綱。
《方案》進一步提出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用,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
統籌推進碳排放權、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加強市場機制間的銜接與協調,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
平臺。積極推行
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據發改委統計,綠電交易成交電量已超200億千瓦時,綠電的環境價值正逐漸由政府補貼轉向市場方式變現。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我國電力企業市場化運營梳理了發展思路。《指導意見》提出:創新體制機制,開展綠色電力交易
試點,以市場化方式發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體現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等方面的優先地位。
引導有需求的用戶直接購買綠色電力,推動電網企業優先執行綠色電力的直接交易結果。做好綠色電力交易與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的有效銜接。在金融助力電力領域高質量發展方面已經有了創新實踐以及政策方面的扶持。
2021年9月7日,我國第一筆綠色電力交易達成,標志著綠電交易試點正式登上歷史舞臺,這是我國首次從頂層設計推動綠電交易的重大機制創新。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推動清潔低碳能源相關基礎設施項目開展市場化投融資,研究將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范圍。
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和現有低碳轉型相關基金要將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化石能源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等作為重點支持領域。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第八條、保障措施第(四)項“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金融體系”提出: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把可再生能源領域融資按規定納入地方政府貼息等激勵計劃,建立支持終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資金扶持機制。
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開展水電、風電、太陽能、抽水蓄能電站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試點,進一步加大
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符合條件
新能源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資,設立投資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將能源領域資產作為公募REITs的試點行業領域之一;其中包括風電、光伏發電、水力發電、天然氣發電、生物質發電、核電等
清潔能源項目,特高壓輸電項目,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分布式冷熱電項目。
新型電力借助政策的東風以及市場化轉型升級的需要未來必將迎來高速發展期;而利用優質存量資產可證券化的契機,借助創新金融產品公募REITs將存量資產變為可公開交易的證券化產品募集資金助力能源領域高質量發展,將會大有可為。
公募REITs的推出有助于盤活存量資產,而電力領域作為我國基礎設施民生領域重要的存量資產;公募REITs這一創新金融工具的提出為電力領域存量資產與公募REITs的融合發展提供了契機,兩單電力領域公募REITs的成功上市發行,為后續電力領域的申報發行提供了借鑒和參考依據。相信未來會有更多電力領域公募REITs項目推出,助力我國碳中和、碳達峰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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