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保險領域亟需配套法律支撐
在筆者看來,建立完善、健全的碳保險產業可從三點入手。
首先是健全碳保險相關法律制度。碳保險是保險業中一個新興的發展領域,新的保險標的、風險種類和諸多利益相關方對市場的規范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須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作為支撐。
企業對碳排放量是否進行嚴格與規范的監測,碳資產的交易是否及時規范等問題,均離不開嚴格的執法環境。為此,相關部門須加快完善碳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在框架設計以及制度規范上結合我國國情與發達國家經驗,基于現有研究繼續完善碳保險市場機制、補貼政策、產品設計及法規建設等。
同時,加強關于確定碳保險合同標的價值相關準則的研究,不斷完善碳保險制度保障碳融資、碳交付的功能,并對碳保險產品可能存在的特有風險出臺針對性的管理政策,持續發揮碳保險的生態價值導向作用。
其次是加快碳保險產品創新。相關險企在做好市場需求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可參照國外研究,運用相關計量模型,將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根據保險對象的差異化需求,統籌考慮風險類型、風險程度以及地區條件等因素,設計具有差異的碳保險費率和碳保險產品,以滿足多方位、多層次的碳保險需求。此外,險企可以積極探索金融產品的不同組合模式,例如“碳匯+保險”“期貨+保險”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險公司的風險。此外,保險機構可以積極探索實施藍色碳匯保險的可能性,開發藍色碳匯保險,提升藍色碳匯領域的風險管理能力,進而助力保險產品創新。
最后是加強碳保險專業人才培養。當前,我國的碳金融市場仍處在探索與實踐階段,碳保險市場的專業人才較為有限,部分企業以及保險行業的從業者對于該新興險種的認知水平有待提升。保險行業應對從業人員加大碳保險相關理論知識的培訓力度,組織力量開發相應的軟、硬件系統,提早布局碳資產相關保險的研究。此外,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和有關部門合作,加大碳保險宣傳力度, 拓寬碳市場的認知度,為開展碳保險業務打下良好基礎。
周洲系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研究員;錢妍玲系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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