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金融學會
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九部門公布氣候投融資
試點名單,是支持和加速城市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重要舉措,也為參與
試點的地方提供了重要的發展機遇。
馬駿認為,實現“雙碳”目標必須要有大規模的投資,而資金不足已經成為其最大瓶頸。基于我國多年來在地方開展綠色金融試點的成功經驗,要在地方上有效推進氣候投融資,至少要構建包含如下五大模塊的體系:氣候投融資項目界定標準、碳核算與氣候信息披露要求、項目與資金對接機制、綠色金融與轉型產品創新、政府激勵措施等。如果設計和落實得當,由這五個模塊構成的體系可以在防范“洗綠”風險的同時有效動員較大規模的資金支持氣候投融資項目。
具體而言,馬駿建議氣候投融資試點地區參照現有的綠色金融目錄(如《
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有明確氣候效益(即可以產生氣候減緩和適應效果)的項目清單,作為選擇氣候投融資項目的界定標準;建立區域
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
碳計量和監測體系,建立重點行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體系,并明確要求在試點地區針對企業和個人建立碳賬戶;在本地建立綠色項目庫,實行項目與資金高效對接;重點開發支持高碳企業向低碳轉型的轉型金融產品等;充分利用現有的綠色金融激勵政策,創新激勵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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