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務實推動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
銀保監會方面表示,為引導銀行業保險業發展綠色金融,《指引》對銀行保險機構重點提出了六點要求:
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明確董事會或理事會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漸進有序降低資產組合的碳強度,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加強投融資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資盡職調查,加強授信和投資審批管理;加強內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建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
談及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意義時,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志青在接受財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人民銀行在2016年發布的綠色金融體系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增加對綠色低碳產業和生產消費模式的支持,引導資金進入到綠色低碳行業。銀行保險聚集了大量的銀行信貸資金和保險資金,所以要發揮出對綠色低碳產業的支持作用。
其次,銀行保險的資產里積累了大量的高碳資產,但高碳資產并不是國家未來發展方向,因此銀行保險需要重新配置資產,更好的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綠色轉型和發展。最后,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銀行保險機構是我國金融市場的重中之重,所以要發揮出金融對于綠色發展的支持作用,因此必須要大力實現銀行保險機構、體制、工具,以及相關市場行為的綠色轉型。
李志青表示,2012年銀監會曾推出綠色信貸指引,此次的綠色金融《指引》較之前更全面,更具體,更務實。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