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雖然
綠色金融在國內已得到大力發展,但各家銀行保險機構在重視程度和執行效果上還存在較大差異,對“雙碳”目標的認識和把握還不到位。這背后,指導約束條件、評估監督機制的不完善是重要原因之一。
日前,銀保監會出臺《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從組織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投融資流程管理、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對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實踐進行了相應規范。
專家一致認為,《指引》的出臺,對金融引導綠色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方面,《指引》要求銀行業保險業建立健全綠色金融管理制度,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另一方面,《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綠色金融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和流程管理,完善內控管理和信息披露,并對監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提出多項具體要求,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各項綠色金融政策落地見效。
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但現階段,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與如期實現“雙碳”目標還存在一定差距,各類市場主體對綠色金融標準化、規范化發展的訴求日益強烈,這也為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框架提供了良好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提高綠色金融體系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匹配度。這意味著,頂層設計對銀行保險機構“有保有壓、分類施策”有了更明確的指導,有利于在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同時,切實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平穩有序調整優化投融資結構,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
在《指引》的引導下,銀行保險機構或將加強對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行業的
碳減排路線圖研究,構建與中長期綠色低碳投融資需求相適應的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同時,或將加快制定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的機構綠色金融發展路線圖,進而實現漸進有序降碳。
我們有理由相信,“自上而下”的頂層推動和“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同時推進,必將推動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不斷完善,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