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金融領域的“新概念”
2019年,法國農業信貸集團旗下的東方匯理銀行,推出歐元轉型債券,資金投放在天然氣替代煤炭發電、液化天然氣船舶、工業能效提升等項目,為一些高碳排放企業的轉型發展提供助力。
同一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轉型金融的概念。按照OECD的解釋,轉型金融就是在經濟主體向可持續發展目標轉型的進程中,提供融資以幫助其轉型的金融活動。“OECD是較早提出轉型金融概念的國際組織。”萬里智庫高級研究員、中國銀行原副行長張燕玲說,轉型金融強調應對氣候變化,推動低碳轉型。
“‘轉型’概念主要用在企業層面上,因此,轉型金融的概念除了應用在具有特定資金使用要求的債券和貸款外,也有潛力應用在與可持續發展表現掛鉤的產品之上。”東方匯理銀行可持續銀行業務大中華區主管曾嘉汶表示。
作為可持續金融領域的一個“新概念”,轉型金融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如歐盟發布《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法案》,明確轉型金融的類別和標準;國際
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發布《轉型金融白皮書》;國際資本市場協會(ICMA)在各市場參與者的支持下推出《氣候轉型金融手冊》;日本研究機構制定了轉型金融相關指引……“東方匯理銀行也參與了ICMA《氣候轉型金融手冊》的推出工作。”曾嘉汶說。
二十國集團(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建立轉型金融框架是《2021年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提出的一個重要發展方向,旨在鼓勵各國在未來可持續金融界定標準中容納更多可以支持氣候轉型的經濟活動。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