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浙江省政府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要求深化
綠色金融改革,打造
綠色金融浙江樣板。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探索開展氣候風險評估,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融資活動。推進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發展
綠色債券,探索綠色資產證券化,研究建立綠色證券基金業務統計評價制度。強化碳達峰
碳中和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設。支持浙江按規定使用
碳減排支持工具,推動
綠色債券增量擴面。探索推進金融機構實現自身運營和業務的
碳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