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動
綠色金融發展方面,深圳人民銀行發展“五大支柱”,具體來看:推動完善
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規范性和透明性;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產業聚集;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促進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區域與國際合作,擴大深圳綠色金融影響力。
每經記者 潘婷 每經編輯 廖丹
1月5日,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深圳人民銀行”)獲悉,十九大以來,深圳人民銀行落實總行“落實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的工作要求,緊抓深圳“雙區”驅動、“雙區”疊加的黃金發展期契機,緊扣深圳建設“可持續發展先鋒”的戰略定位,圍繞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多措并舉推動深圳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有力支持了深圳經濟可持續發展與雙碳目標的達成。
推動深圳形成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機制,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生態
據悉,為完善“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建設,深圳人民銀行首先從機制層面入手,推動深圳形成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機制,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生態。
深圳人民銀行牽頭成立深圳經濟特區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深圳綠金委”),作為副組長單位加入深圳市綠色金融發展領導小組,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形成了綠色金融發展協同機制。
2021年以來,深圳人民銀行聯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共同開展“深入各區促進綠色金融政銀企對接”專項行動,組織銀行與有綠色低碳項目融資需求的企業交流對接,促進金融對接綠色企業及項目更加精準有效。
深圳人民銀行深度參與我國首部綠色金融法律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的制訂,推動條例落地實施,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組織召開深圳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工作
會議,傳達人民銀行總行綠色金融工作要求,部署全市綠色金融工作,保障相關工作順利推進。
做實做強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在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方面,深圳人民銀行發展“五大支柱”,具體來看:
(一)推動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深圳人民銀行深度參與國家“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和深圳地方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研究工作。指導深圳綠金委主導國家重點綠色金融標準“綠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本要求”的制定工作,該標準目前已進入報批前的技術審查階段,有望于近期正式發布,成為行業標準。協同深圳市金融局指導深圳市綠色金融協會組織轄內金融機構開展《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配套制度與標準的系列研究,目前已初步形成銀行、證券、保險業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和標準要求,并初步制定了綠色融資主體的綠色資金使用與管理制度指引、綠色投資評估指南和環境壓力測試與情景分析指南等。
(二)強化金融機構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規范性和透明性。
深圳人民銀行推動我國首個地方綠色金融立法,也是全球首部規范綠色金融的綜合性法案《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的制定與實施,對深圳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提出明確要求。
(三)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產業聚集。
近年來,深圳人民銀行加強政策引導,將推動轄內綠色金融發展作為重點工作。督促轄內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提高
綠色債券投資和承銷積極性。建立并執行綠色信貸專項統計制度及
綠色債券監測制度,及時掌握轄內綠色金融產品發展現狀,有針對性采取激勵引導措施。
(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促進產品創新和市場穩健發展。
經過三年多不懈努力,推動深圳市政府在香港成功發行全國首個綠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50億元人民幣,其中專項債券39億元,為經過香港品質保證局認證的綠色債券,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和水治理等項目。本次發行受到國際知名投資機構的廣泛關注,實現3.48倍超額認購。
深圳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保持不斷增長態勢。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轄內綠色貸款余額4192.7億元,同比增長17.8%,比各項貸款余額增速高5.2個百分點。截至2021年12月末,轄內綠色債券余額419.35億元,同比增長61.82%。
(五)積極拓展綠色金融區域與國際合作,擴大深圳綠色金融影響力。
2017年12月,深圳人民銀行推動深圳綠金委代表深圳加入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起設立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綠色金融聯盟(FC4S)”。
下一步,深圳人民銀行將繼續充分利用深圳綠色金融發展優勢,不斷加強政策引導,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深化國際合作,引導轄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對綠色產業的支持作用,促進深圳綠色金融取得更大發展,做好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和綠色發展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