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1年11月25日,太和智庫研究員陸培麗女士受邀參加中國國際新聞交流中心與環球網聯合舉辦的線上交流活動,就“中國如何實現‘碳達峰’和‘
碳中和’目標”做相關交流探討。現將陸培麗女士會上主旨發言內容轉錄整編如下。
COP26細則解讀
在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上,各國敲定了原《巴黎協定》未確定的實施細則,這些實施細則大致可分為三點:
第一,制定
碳市場相關機制。各國在COP26上首次提出,全球需要國際
碳市場;
第二,制定增強透明度的規則。各國應提供足夠信息以確保其正在履行減排承諾;
第三,制定共同的時間框架。以5年或10年為期,統一各國修訂和檢測其氣候承諾的頻率。
其中,條款6.2、6.4和6.8規定:
一、允許國家之間進行減排成果的國際轉讓。此前,
碳排放權國際轉讓方面存在國際社會無統一交易所這一問題;
二、制定統一的減排系數;
三、避免“雙重核算”。即針對同一被轉讓的減排成果,轉讓國與受讓國均將其計入本國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使得同一減排成果被計算兩次;
四、建立一個由聯合國機構監督的國際
碳交易市場,以一個“可持續發展機制”(SDM)取代此前《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
五、為不涉及貿易的國家間氣候合作(例如發展援助)建立正式框架。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