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托是促進信托可持續發展的轉型創新
自我國《信托法》頒布以來,信托行業已經過了20年的快速發展,實現了20萬億元的資產管理規模。創新始終是支持行業持續發展的源動力,在不斷完善監管規范與持續探索的市場實踐共同作用下,信托業正處于回歸本源的深化轉型階段。
在30·60目標約束的新發展格局下,信托業未來發展也將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在綠色信托發展取得階段性成果基礎上,向碳信托迭代發展是信托公司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創新方向。
根據清華大學的相關研究測算,在與我國設立的30·60目標最接近的2℃情景下,2020?2050年間中國能源供應、工業、建筑和交通部門等合計新增投資規模接近130萬億元。在新發展理念指導下,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生活將不斷涌現出新場景,信托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內涵與邊界均會得以拓展,聚焦碳資產的碳信托創新也將迎來巨大的市場機遇,無論是資金信托、服務信托還是慈善信托均可以在碳信托業務實踐中探索新的服務模式。在“雙碳”目標指導下,碳信托服務領域將更加聚焦與碳資產相關的
碳減排細分領域,通過轉型金融服務幫助高碳企業
節能減排降碳;深化綠色金融服務為低碳企業提供多元金融綜合服務,提高低碳企業競爭力,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實踐中,部分信托公司已經開展了碳信托的有益創新,例如,中航信托通過成立碳中和主題的綠色信托計劃,募集
碳基金投資經專業篩選的優質碳資產,助力碳資產合理定價與有效流轉,為受益人實現最佳信托利益。
根據生態環境部的相關測算,鑒于中國
碳市場覆蓋排放量超過40億噸,我國將成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規模最大的
碳市場,
碳金融將成為服務碳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碳信托、碳基金、碳保險等多種
碳金融產品與業務將催生并形成新的碳金融合作生態,基于共識的碳資產核算與核查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發揮差異化的金融工具運用與服務優勢,綜合均衡考慮碳市場、
碳稅、碳定價之間的協調性,發揮金融工具對碳定價的互動協調作用,碳金融合作新生態也將以更加市場化的方式,引導更廣泛的社會資本參與碳資產服務與交易活動,引導投資者參與到
低碳經濟建設中,有效助力實現我國“雙碳”目標早日實現。
作者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員、中國信托業協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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