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應該建立“模塊化”的可持續信息披露體系,并逐步實現強制披露要求。碳
價格要發揮激勵長期低碳投資的作用,關鍵在于明確
碳市場的金融屬性、提升
碳市場的流動性、建立長期碳
價格曲線
文|張威
編輯 | 袁滿
在國家、各地各行業紛紛啟動碳達峰
碳中和規劃,以及最近全國碳市場正式啟動的背景下,
綠色金融和碳市場是兩個熱門話題。近日,《財經》記者就一系列相關話題,獨家采訪了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馬駿博士。
2020年9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講話中宣布了中國在2030年實現碳達峰、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馬駿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與“雙碳”目標的要求相比,中國目前的綠色金融體系還存在多方面的問題和挑戰。
馬駿認為,未來需要在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出臺環境信息披露強制要求、強化激勵機制、開發更多與碳掛鉤的金融產品等方面取得突破。
2021年7月,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啟動上線交易。關于碳市場的發展,馬駿表示,除在幾千家被納入碳市場的控排企業之間分配
碳配額以外,碳市場的一個更加重要的功能應該是引導中國幾千萬家企業的行為變化,激勵其更多地開展低碳的投資和其他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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