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開啟,標志著我國
碳減排市場化進入新階段。這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進
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隨著全國統一
碳市場建設推進,我國
碳金融體系的市場規模和流動性將大幅提高,交易主體和需求也將更趨多元化,可交易的
碳金融產品將迅速增長,這將為碳金融業務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銀行業應憑借自身渠道、資金、信息、風險控制、信譽等優勢,從以下幾方面加快碳金融布局。
首先,應進一步發展傳統碳金融業務,積極為碳金融提供
開戶、結算、存款等服務,夯實基礎業務。積極開展碳融資業務,為碳減排交易的企業和
碳交易項目提供融資支持。特別要緊盯產業發展動向,圍繞高排放、高耗能企業的技術升級以及低碳排企業的新技術、新材料等產業機會,積極拓展碳抵(質)押、碳資產回購等融資業務。大力開展碳中間業務。為企業提供碳減排和交易項目的咨詢、財務顧問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賬戶管理,提供登記、
托管、結算、清算等一條龍服務。
其次,應持續創新完善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隨著碳排放交易市場不斷發展、成熟,銀行機構參與
碳配額交易將是大勢所趨。屆時銀行將不僅僅滿足于參與二級市場交易,更要作為第三方機構為客戶提供各類
碳資產管理服務。例如,銀行機構應深入參與碳市場交易,開發
碳期貨、碳期權、碳掉期等金融產品;探索開發碳排放配額
履約、交易、增值等創新碳金融產品;嘗試面向社會公眾發行
碳債券,為低碳項目投資者提供碳金融產品交易與流通便利,帶動能源鏈向低碳化轉移;銀行理財子公司應加快推出碳金融本外幣理財產品;設立碳減排項目投資基金,推廣以碳交易
價格指數為基礎的基金類產品。在構建碳金融服務體系過程中,銀行業應將碳金融與新興技術深度融合,加快構建碳金融相關的信息和數據
平臺,積極將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等新興技術運用到碳金融業務發展中,提升碳金融產品和服務效能。
再次,銀行機構需積極參與國際碳金融市場的業務合作。學習發達國家先進的碳金融業務管理理念、相關技術、運營管理、操作流程、風控體系等。推進海內外碳金融業務聯動,聯合國際碳金融市場專業機構為國內清潔發展機制(
CDM)項目開發、交易和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務,為
CDM項目業主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并鎖定合理的溫室氣體核證減排量(CERS)報價,逐步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話語權。
第四,銀行機構更要高度重視并有效防范碳金融風險。從國際碳金融發展的實踐看,碳金融市場風險不容忽視。應將碳金融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框架中,建立全流程的碳金融風控體系,形成相應的風險識別、量化、分析、緩釋、報告制度。特別應加強對重大碳金融項目的風險監測、審批、授信與管理;加強對企業環境風險狀況的動態監控,在信貸投放各環節實現全流程的環境及污染風險防控。
最后,應加快培養碳金融方向的專業人才。碳金融專業人才缺乏是當前制約銀行業發展碳金融業務的因素之一。為適應碳金融市場加快發展的趨勢,銀行業需加大碳金融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對現有銀行從業人員進行碳金融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開展碳金融業務的專業水平。在此基礎上,還要引進環境、能源、能效等專業背景的優秀人才加入碳金融團隊,借助多元化的專業力量開展碳金融業務規劃、產品創新、風險評估等工作。
用制度護航發展,以人才促進創新。在制度保護和人才創新的加持下,銀行業的碳金融發展一定可以守正創新,篤行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