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推動“一帶一路”基礎設施投資綠色化
據全球基礎設施中心(GIH)估計,從2016年到2040年,全球的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將達到94萬億美元,其中大部分來源于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一帶一路”國家。據世界銀行計算,基礎設施和建筑物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
碳排放總量的70%,且一旦建成其年排放量將在未來數十年保持不變,具有明顯的“碳鎖定效應”。這將給“一帶一路”國家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帶來新的挑戰,也要求相關機構在項目建設和運營中需要更多考慮環境和社會因素,積極開展綠色投資。
為推動相關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綠色投資,體現“一帶一路”建設中綠色與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與倫敦金融城牽頭多家機構,于2018年11月起草并發布了《“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該原則從戰略、運營和創新三個層面制定了七條原則性倡議,包括公司治理、戰略制定、項目管理、對外溝通,以及綠色金融工具運用等,供參與“一帶一路”投資的全球金融機構和企業在自愿基礎上采納和實施。
自發布以來,綠色投資原則得到了全球金融業界的熱烈響應。截至2019年4月25日,已有來自13個國家和地區的26家大型金融機構簽署了該原則。綠色投資原則還將設立秘書處,開發具體的實施工具、手冊和
案例,提供綠色投資能力建設,并報告相關原則的實施和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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