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
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對2019年和今年以來的工作進行回顧,提出今年發展的主要目標和下一階段工作總體部署。發展
綠色金融有助于政府工作報告目標的實現,是實現我國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一、綠色金融支持經濟增長新動能
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由于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不確定性很大,我國發展面臨一些難以預料的影響因素。要引導各方面集中精力抓好“六穩”、“六保”,“六保”是今年“六穩”工作的著力點。守住“六保”底線,就能穩住經濟基本盤;以保促穩、穩中求進,就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夯實基礎。無論是保住就業民生、實現脫貧目標,還是防范化解風險,都要有經濟增長支撐,穩定經濟運行事關全局。要用改革開放辦法,穩就業、保民生、促消費,拉動市場、穩定增長,走出一條有效應對沖擊、實現良性循環的新路子。不難看出,面對全球經濟新形勢,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依靠“出口、投資、消費”傳統“三駕馬車”拉動經濟增長動能不足,尋找經濟增長新動能,迫在眉睫。
綠色金融為傳統行業轉型升級、發展新興產業提供支持。傳統行業轉型升級、發展新興產業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是守住“六保”,做好“六穩”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實現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完成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事實上,綠色金融能夠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資金支持。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脈,綠色金融可以通過多種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發揮金融杠桿作用,引導經濟向綠色轉型,加快培育新的可持續的經濟增長點,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國近年來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可以說,綠色金融有力的支持了環保、節能、
清潔能源、綠色交通、
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在
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創造了條件。
吸引更多資金流向綠色
新基建項目。當前,疫情已在全球形成爆發趨勢,對世界經濟產生不良影響。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對于綠色產業、項目和企業的精準支持作用,進一步降低建設過程中可能帶來的環境風險,保證新動能來自綠色低碳,吸引更多資金流向綠色
新基建項目,而非傳統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進一步為經濟增長新動力“加油”,更顯得至關重要。為此,一方面應創新綠色金融工具,擴大綠色金融產品應用場景。在現有綠色金融產品的基礎上,通過創新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信貸品種,擴大其可應用的商業場景,如大力支持能效提升、污染防治、土地水域資源治理、綠色交通和綠色建筑等領域新基建的建設。另一方面,建立綠色項目清單,提高綠色項目占比。政府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政策,通過建立新基建綠色項目清單,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以強化項目透明度,完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防范信息不對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風險。
二、綠色金融助推生態環境治理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其中特別強調需要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成效,突出依法、科學、精準治污,壯大節能環保產業,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2019年,我國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關鍵進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生態環境總體改善,2020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但仍將加強生態環境治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點任務之一,體現了堅持黨中央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也表明了我國堅持綠色發展,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決心。
綠色金融是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要實現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目標,僅依靠財政資金無法滿足全部需求,需要發揮金融調配資金的優勢,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其中。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綠色金融持續快速發展,在中國加強生態環境治理、推進生態文明改革的進程中,綠色金融正扮演日趨重要的角色。中國是全球首個擁有較為完善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國家,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做出了綱領性設計,在相關頂層設計引導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和綠色PPP、綠色保險、環境權益交易等金融工具和相關政策,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綠色產業,同時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資,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綠色金融實踐發展為環境污染防治做出突出貢獻。在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指引下,綠色金融發展由政策到市場,由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系列綠色金融促進生態環境治理、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優秀
案例。例如,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國21家主要銀行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余額達到10.22億元,綠色債發行規模達11150.28億元,生態環保類綠色基金達328只,累計綠色PPP項目數量達5416個,總投資額51674億元;我國
碳排放權交易累計成交2.7億噸,成交額57.12億元,排污權二級市場交易超過80億元。此外,各地在不斷創新發展氣候類保險、森林保險、農牧業保險等新型綠色保險險種,提高企業自身的環境與氣候風險管理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緩釋氣候風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為確保實現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成效,需要進一步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治理領域,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支撐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三、綠色金融合作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加快落實區域發展戰略。繼續推動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編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促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新時代國家重大戰略之一,綠色、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理念將貫穿始終,通過綠色金融合作推動區域協調綠色發展成為必要選擇。
靈活運用綠色金融差異化機制。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印發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圍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區域發展差距依然較大。對于經濟發展程度高、產業結構相對完善的城市及區域,為有效推動高增長極的形成以便其未來更好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應加大金融對綠色、低碳產業的投入;對于產業結構轉型壓力大、新舊動能轉化迫切的地區,需要加強金融引導,尤其是協調好金融與財稅政策的配合關系,加強對關鍵區域關鍵領域的定向降準、減稅降負等政策工具的配合使用,推動資源升級。
完善區域綠色金融合作布局。區域綠色金融合作應從全球視野和全國大局著眼,科學設定好融合發展的方向和路徑,緊緊圍繞綠色金融支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產業發展的核心任務,根據區域內各地區的產業資源稟賦與區位特征,把發展需要和現實能力、長遠目標和近期工作統籌起來通盤考慮,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強化區域內各地方政府在培育優勢綠色產業等領域的配套政策,加快出臺促進綠色重點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財政、稅收、土地等綜合配套政策,培養、發展和壯大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綠色產業集群,實現區域內各地綠色產業政策與發展規劃的協調配合。
推進區域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區域協同發展往往面臨生態保護和破壞的權責不一問題,要加快推進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地方立法,完善生態環境法規體系和節能環保標準體系,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研究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立健全責任體系、監測評估、監督考核、政策激勵等配套制度;建立區域內市場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設立區域生態補償基金,完善生態涵養區考核及綜合化補償機制。
推行區域綠色金融標準。協同發展理論之下,將個體間相互依賴關系轉化為多贏與共贏,獲得個體間的信任與互惠,是實現協同發展目標的關鍵。當前地方產業結構不同,經濟發展各有所需,但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是不同地區的共同目標。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版)》等為代表的綠色金融支持標準,統一了金融支持的產業方向與具體要求,為此以在區域間共建綠色金融一致行動計劃為切入點加強綠色金融供給投入,同時在監管層面降低商業綠色資產風險權重、紓解綠色產業資金壓力等方面出臺更多引導政策,推動綠色一致行動計劃的設立,有助于同時實現協調發展與綠色轉型的目標。
加強區域內環境信息共享與披露建設。信息披露是推動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關鍵,尤其是在區域協調發展過程中,實現區域間的信息披露與共享對于共建伙伴關系、提高要素流動效率有重要意義。隨著信息披露要求的趨嚴,以區域為
試點建立包括ESG信息披露在內的全面化信息披露機制,對于推動綠色一致行動計劃大有裨益。
四、綠色金融推進對外合作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發展綠色金融可以通過提供對環境友好的金融產品、強化市場信息披露吸引外資進入中國市場,也可以通過綠色標準設定引導對外綠色投資,促進對外投資健康發展,還可以通過綠色金融國家間合作尋求對外合作新機遇,形成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格局。
開發綠色金融產品吸引境外責任投資者。不少國際投資者踐行責任投資理念,在投資決策中綜合考慮項目收益和對外部環境的影響。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對應國際責任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可以提供符合條件的合格投資品。隨著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推進,境外投資者對中國綠色債券表達了強烈的投資興趣,推進中外綠色債券標準協同可有效消除境外投資者投資顧慮,吸引外資進入中國資本市場。另外,ESG投資在國際上正在逐步主流化,要求企業在發展中注重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完善公司治理。ESG信息不直接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中,但涵蓋了企業發展的隱性和長期風險,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是否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是否存在突發環境丑聞、責任事件、治理問題等隱患而導致財務風險。推動ESG投資理念,加強相關信息披露,可以保證金融市場透明度,消除信息不對稱現象,有利于進一步吸引外資流入。
運用綠色金融標準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一帶一路”沿線大多數國家生態環境脆弱、環境問題突出、氣候風險較高,因此在共建“一帶一路”過程中,生態環境因素也是重要考量因素。“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普遍對外開放程度低、經濟增長模式較粗放、缺乏綠色和氣候投資理念,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負擔。中國近年來大力倡導綠色發展,也將綠色理念整合到了“一帶一路”倡議中。中國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可參照國內綠色金融標準,引導中方企業在當地進行綠色投資,將環境治理與應對氣候變化的經驗分享給“一帶一路”建設相關方,在對外投資中保持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平衡,同時通過項目建設普及綠色發展理念,轉變當地經濟發展模式,促進全球經濟綠色可持續發展。
推動國家間綠色金融交流合作。綠色發展是全球共識,也是未來社會發展的大勢所趨。綠色金融作為綠色發展的金融支持手段,為中國與其他國家間交流合作提供了新機遇。近年來中國在對外交流中,持續推動G20框架下綠色金融合作,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多邊合作機制,深化拓展雙邊對話交流,促進全球綠色金融標準一體化,動員綠色資本跨境流動,持續推進全球綠色金融主流化進程。未來,中國可繼續發揮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的優勢,與其他國家開展高水平、深層次的綠色金融交流合作,推動綠色金融領域創新研究和實踐,尋求國家間交流合作的新機遇,提升全球綠色發展水平,并以此為突破口,探尋國家間產業、貿易的深度合作。
作者:
崔 瑩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氣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實驗室負責人
任玉潔 長三角綠色價值研究院高級研究院,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黎 崢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洪睿晨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段丹晨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傳播中心期刊與宣傳部負責人
研究指導:
王遙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