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是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內容
應對氣候變化是ESG中環境(E)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創新型綠色金融產品中,碳金融、氣候債券、氣候保險都屬于氣候類金融工具;《指導意見》中第(六)條“強化保險機構風險保障功能”中提出“擴大巨災保險
試點范圍”,巨災保險很多也屬于氣候保險的范疇內。這些表明了應對氣候變化對推動綠色金融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作用。
氣候變暖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聯合國大會在1992年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之后在公約下持續開展氣候談判,世界各國共同商討應對氣候變化事宜。隨著氣候變暖的不斷加重和氣候影響的日益廣泛,國際責任投資者越來越重視在投資中對氣候因素的考量,在很多國際理念中,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即指氣候金融(Climate Finance)。
我國《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應對氣候變化”是重要內容。為推動氣候投融資的發展,由生態環境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聯合推動,在2019年8月成立了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氣候投融資專業委員會。相關部門正在制定氣候投融資的頂層設計文件,有望在2020年上半年出臺,將系統性地推動氣候投融資在中國的發展。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2019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
論壇年會”的演講中提出“當前全球中央銀行研究的若干重點問題”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氣候變化導致的宏觀金融風險”就是其中的一個方面。陳雨露行長指出,“氣候變化是導致經濟和金融體系結構性變化的重大因素之一,具有‘長期性、結構性、全局性’的特征,正在引起全球中央銀行的重視”。表明了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已經引起中國銀行業,乃至整個金融業的重大關注。
此次銀保監會的《指導意見》中提出探索氣候債券、氣候保險等金融產品,為市場釋放發展氣候類產品的明確信號,會提升金融業對氣候類產品的重視程度,促進對相關產品的研究,引導資金投向氣候友好型項目。后續待相關部門出臺氣候投融資的頂層設計文件,并公布相應氣候標準、實施細則后,將保障產品落地和實現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另外,“氣候信貸”作為綠色信貸中的一個重要產品,本次《指導意見》中雖然沒有直接提及,但是以銀行業目前對氣候因素的重視程度來看,將氣候信貸從綠色信貸中剝離出來,作為獨立的產品、有自身的統計口徑是必然趨勢,有望在2020年實現。因為國際數據多是氣候類產品數據,氣候信貸的剝離將使中國的產品類別和統計數據與國際數據具備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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