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由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牽頭制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實施,標志著廣西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創建工作正式啟動,這是廣西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總體方案》的一個重要舉措。
《實施方案》要求,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提高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綠色股權融資等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占比,基本建立多層次的組織機構體系、多元化的產品服務體系、多層級資本市場等綠色金融體系,綠色信貸實現有效投放,綠色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
綠色債券發行初具規模,初步形成輻射面廣、影響力強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實施方案》指出,一是要立足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探索通過金融創新推動綠色產業發展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途徑,形成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資源配置體系,為綠色產業發展提供強大支撐。二是統籌兼顧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短期和中長期效益,科學處理金融支持綠色發展與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和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快綠色轉型,使綠色經濟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三是要充分發揮各地區積極性,鼓勵各地區創建自治區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支持示范區統籌協調財稅、環境保護、金融機構等多方力量開展綠色金融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綠色投貸聯動、綠色金融項目評價機制及綠色信用建設等方面的改革,實現綠色金融與產業發展、環境保護有機結合,推動區域經濟增長模式向綠色發展轉型,構建綠色高質量發展體系,形成示范引領作用。
《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任務:建立綠色金融組織體系,逐步提升服務綠色發展的專業能力。積極研發能源效率貸款、
節能減排專項貸款、未來環境收益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產品。支持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符合規定的綠色公益性項目。支持保險資金以股權、基金、債權等形式投資綠色項目,重點支持大型健康養老、醫護等項目建設。鼓勵各類合格投資者按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各類綠色產業發展基金、環保產業并購基金,各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投資,推動綠色產業發展。依托北部灣產權交易所集團,開展環境權益交易業務,探索開展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交易,完善定價機制和交易規則,營造公開公平的交易市場環境,打造全國重要的綜合性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支持減排項目,降低減排成本,提高減排效率。建立綠色金融服務
平臺和綠色企業(項目)庫,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開展綠色企業(項目)遴選、認定和推薦工作,加大對入庫企業(項目)的服務力度。鼓勵各設區市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深化綠色金融體制機制改革,構建綠色高質量發展體系,形成示范引領作用。加強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等開發性金融機構和各類社會資本合作,為“一帶一路”綠色項目提供投融資服務。構建綠色金融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在政策支持方面,一是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綠色信貸方面表現好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二是完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加強綠色信貸實施情況監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制度,堅持“有保有壓、扶優限劣”,優化授信審批流程,為綠色產業領域企業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三是加強綠色金融的財稅政策支持。研究制定綠色信貸貼息和風險補償、綠色產業企業發行上市獎勵、綠色債券貼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費獎補等政策實施細則,對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給予政策支持。
圍繞上述任務,《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要點、支持創新
試點;強化監督考核、建立評價體系、定期開展評價;加強人才建設、培養更多更優秀復合型人才;加強宣傳引導、激發各參與主體積極性,為全面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