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時間12月9日,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RCCEF)與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在聯合國應對氣候變化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1)的中國角聯合舉辦了“氣候變化與資金機制主題邊會”。
會上,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發布了《2015中國氣候融資報告》和《2015氣候適應融資報告》。這一系列研究報告基于廣義的全球氣候融資概念,提出了氣候融資流的分析框架,構建了中國氣候融資需求模型,并從國際氣候資金治理以及中國氣候融資的發展角度,逐年進行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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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報告重點對國際氣候資金機制的發展形勢進行了分析,并針對中國2030年實現排放峰值的資金需求和供給關系進行了研究。
其中,《2015中國氣候融資報告》指出,要實現2030年排放峰值目標,預計中國每年資金需求增速超過4%,直到2020年逐漸增大到資金需求的峰值2.56萬億元人民幣,相當于當年度GDP的1.79%;2030年之后資金需求將顯著下降,這是由于早期持續的投資將使得中國在2030年之后顯著受益于低碳技術創新和規模化應用帶來的成本降低。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由于現有政策設定和體制安排造成大規模資本介入面臨較多的投資障礙;技術的多樣性特征和應用領域分散造成的信息不對稱;作為低碳技術大規模應用前提的基礎設施投資成本高、風險大、周期長;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安排不確定給私人資金進入造成的系統性風險;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活動產生的經濟效益估值困難,對資金的吸引力不足等固有問題使得我國氣候資金缺口大的問題短期內無法得到緩解。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2015氣候適應融資報告》中指出,所謂適應的本質是對風險的管理,而適應融資的本質是對風險定價。從全球的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角度來看,適應資金處于一種匱乏的狀態。除了資金來源不足之外,還有其他一些原因限制了適應融資的發展,包括:對適應資金渠道掌握信息不足,缺少使用的能力和經驗;大多數適應資金制度和設計是面向國家層面的,缺少適合地區層面的融資機制等。
《2015氣候適應融資報告》建議,在國家層面可以設立一個適應氣候變化與扶貧專項資金或適應基金,重點支持同時具有顯著適應氣候變化和扶貧雙重目標的活動。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是用CDM國家收入建立起來的政府性基金,可以在其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于設立國家適應氣候基金。此外,隨著各地碳市場的建立,可以鼓勵地方政府建立適應基金,用以支持各地的適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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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碳交易和生態補償機制中將扶貧列為優先支持目標。碳匯和生態補償機制作為兩種市場化資金機制,在資金使用方式設計時,應當將貧困地區作為重點補助對象,提高補貼額度和范圍,使得資金在支持適應氣候變化的同時,更有針對性的支持扶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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