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
北京豐臺法院獲悉,豐臺法院成功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對北京某公司持有的
碳排放配額(BEA)進行變現,現場成交
碳排放配額一萬余噸,成交價款共計一百余萬元。此次執行系全市首次通過執行程序處置碳排放配額,市生態環境局到場指導并見證執行過程。
據了解,2023年初,北京某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職工工資遲遲未能給付,北京市各區仲裁機構作出法律文書,要求該公司向離職員工給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后因該公司無能力給付,自2023年6月起,300余名涉案員工陸續向豐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涉案金額共計2000余萬元。
執行過程中,豐臺法院依法強制處置該公司名下相關財產后,查明該公司名下已無普通動產和其他方便執行的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該公司持有可變現的碳排放配額,在掌握上述線索后,豐臺法院第一時間與市生態環境局取得聯系,確定該公司的碳排放配額持有和使用情況。因處置碳排放配額事關全市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和管理,為一體推進案件順利執行、助力“雙碳”目標實現,豐臺法院向市生態環境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該公司的碳排放配額采取預凍結措施,待該公司履行2022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義務后,再推進剩余配額處置程序。
2024年初,得知北京某公司年度碳排放配額清繳義務已履行完畢后,豐臺法院就如何對已控制的碳排放配額進行變現,與市生態環境局、北京產權交易所、北京
綠色交易所等單位進行多次研討,并制定執行方案。近日,豐臺法院向北京
綠色交易所送達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預先對北京某公司的碳排放配額成交款進行扣留。在豐臺法院的監督及市生態環境局的見證下,北京某公司現場將其持有的碳排放配額在北京市碳排放權電子交易
平臺公開掛牌。當日,該公司持有的碳排放配額全部交易成功。
豐臺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羅琛告訴北青報記者,碳排放配額作為企業的資產,依法可以作為其可供執行的財產。此次執行中,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一方面,主動對接行政部門,了解碳排放配額交易機制,細化碳排放配額處置預案;另一方面,審慎采取預凍結措施,督促教育被執行人主動
履約,最大限度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確定被執行人完成年度
履約義務后,要求其自行對持有的碳排放配額進行處置,既充分考慮了環境效益優先,推動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又有效維護了
碳市場交易秩序,助力優化區域生態環境領域營商環境。同時,該案以高質量執行工作充分激發
碳市場機制作用,充分發揮北京產權交易所處置平臺功能和北京綠色交易所價值發現功能,實現了財產價值最大化,構建出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兌現、被執行人債務困境解決、配額購買方生產規模擴大的多贏局面。此外,在本次執行中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履職,積極探索新類型財產處置方式,規范化精細化采取執行措施,將“規范執行”和“智慧執行”貫穿始終,在推進案結事了的同時為實現“雙碳”目標貢獻法治實踐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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