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碳市場既有區別又互為補充
2024年1月22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權市場有什么關系?
趙英民解釋,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是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之后,我國推出的又一個助力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兩者都是通過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既有區別、獨立運行,又有聯系、互為補充,共同構成我國的碳市場體系。“通俗來說,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強制性的,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是自愿性的。”
目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參與主體主要是具有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法律義務的排放企業,即《條例》中說的重點排放單位,由政府向這些企業分配碳排放配額,并規定企業清繳與其實際排放等量的配額。清繳完后,配額盈余的企業可以在市場上通過交易出售獲益;配額不足的企業需要從市場購買,從而實現激勵先進、約束落后的政策導向,降低整個行業乃至全社會的降碳成本。而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的目的,則是鼓勵各類主體自主自愿地采取額外的溫室氣體減排行動,產生的減排效果經過科學方法量化核證后,通過市場出售獲取相應的減排貢獻收益。“總的來說,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可以動員更廣泛的行業企業,自主自愿開展溫室氣體減排行動,并創造巨大的綠色市場機遇,帶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綠色低碳發展。”趙英民概括。
《條例》規定,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可以購買經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清繳其碳排放配額。通過配額清繳抵銷機制,兩個碳市場實現了互聯互通。“強制碳市場和自愿碳市場銜接,將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進一步激發綠色低碳創新動力,引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減碳,推動落實國家雙碳目標。”趙英民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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