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強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
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暫行條例》)。
《暫行條例》明確,制定本條例是為了規范碳排放權交易,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推動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和
碳中和愿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向
綠色低碳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據悉,《暫行條例》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21年3月30日,生態環境部起草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對外公開征集意見。
在2023年生態環境部召開的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曾介紹,《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是想要構建一套科學、規范、有序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制度體系。
趙柯指出,《暫行條例》是利用市場機制來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制度創新,優勢在于以較低的成本來實現管理目標,它也是實現雙碳目標重要的核心的政策工具,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生態環境部也重點結合
碳市場運行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了優化,對此前的條例草案作出修改。
據趙柯介紹,修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加強黨的領導,明確規定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應堅持黨的領導;第二,完善數據質量管理,新增條款,要求重點排放單位制定并嚴格執行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制方案;第三,強化法律責任,對于重點排污單位,以及技術服務機構篡改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要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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