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與電力市場通過碳配額、碳信用形成了初步鏈接,但尚未產生有效聯動。全國碳市場僅設置強度上限,配額供應相對寬松,且均為免費分配,尚未對電力企業的碳排放行為形成強有力約束。此外,高耗能行業基準電價上浮上限取消,有利于碳成本向電價傳導,其他行業碳、電價格傳導路徑尚未通暢。總體來看,碳成本傳導至傳統能源發電成本額度有限,未來隨著兩者市場運行成熟,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日趨完善,有必要健全電、碳市場融合發展機制,建立合理高效的碳、電價格傳導機制,利用高效低碳機組優先調度的市場機制,鼓勵企業強化減排技術應用,吸引資金進行低碳投資。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