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強度的
碳市場更適合于中國當前經濟發展階段。”在今天上午召開的浙江大學城市發展與低碳戰略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成立大會暨求是城市與低碳學術
論壇上,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張希良教授說,在此基礎上,配額發放取決于企業
履約周期的排放強度與行業可交易的
碳排放績效基準。配額量可以根據經濟環境調整,避免配額數量過緊或過松。
繼《巴黎協定》之后,中國有了新的氣候目標,在化石能源比重、非化石能源比重、單位GDP碳排放等關鍵指標上有了新的目標任務。在
碳中和情景下,主要減排措施包括能效提升、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內部結構優化、人工
CCUS和碳移除技術。未來在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減排措施的貢獻率是不一樣的,都需要具體的機制來促進各項措施的落實。
“
碳交易、碳市場機制就是一個重要手段,能夠把總量目標細化到每一個企業上,在
碳交易體系內外都將產生重要的效果。”張希良認為,碳市場覆蓋范圍之內的減排效果,在于通過設定排放總量和配額分配,實施直接碳排放控制。碳市場覆蓋范圍之外的減排效果,體現在通過
碳價在產品和服務市場傳導帶來的
碳減排,
碳價對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創新和投資的激勵作用,為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提供動態激勵,為可持續金融工具提供創新的基礎等方面。
建設全國碳市場,是實現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抓手,是
節能減排政策的重要創新。從“行政措施+財政補貼”轉到基于市場的政策手段,測量、報告和核查制度(MRV)和有效的違約經濟懲罰,能夠助力能效標準落地,形成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利用的新機制。
“中國碳市場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為發展中國家碳市場建設和區域碳市場連接提供借鑒,引領未來全球碳市場發展。”張希良說。
中國碳市場設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主要原則上有諸多考慮,在設計時把碳市場設計的一般理論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統籌近期與長遠、效率與公平間的關系,堅持碳市場建設與宏觀經濟政策相一致,統籌全國碳市場與電力市場化改革進程間的關系,統籌全國碳市場建設與地方
試點與國際碳市場發展的關系。
據介紹,全國碳市場已覆蓋8個行業20個主要子行業,配額分配基于行業碳排放基準和產品實際產量的免費配額進行,目前正在積極探索有償分配方法。
張希良從五個方面對全國碳市場未來發展進行了展望。一是盡快擴大全國碳市場的行業覆蓋范圍。“十四五”期間力爭做到對重點行業的全覆蓋,盡快增加水泥、電解鋁、鋼鐵、石油化工等行業上線運行。二是改進全國碳市場的設計。將全國碳市場總量設定與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引入配額有償競買和第三方投資機構。三是積極鼓勵發展自愿碳市場。形成全國碳市場的抵消機制,探索企業實現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四是制定全國碳市場到2035年的發展規劃。五是碳市場與
碳稅兩種政策工具協同發力。充分發揮碳市場的主體作用,積極發揮
碳稅的重要補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