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市場是一個自然的經濟學概念,人們熟悉的市場或多或少是自發出現的,人們在傳統市場里進行勞動力和勞動商品的交易,產生了價值的交換。
碳交易市場的出現是非自然的產物,這是全球為了應對氣候變暖而人為設計出來的具有政策引導性的強制市場。
早在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150多個國家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框架公約》),這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第一個基本框架?!犊蚣芄s》說明全球氣候變暖已經不是某個國家行動可以解決的小環境問題,必須全人類統一思想共同應對。1997年,《京都議定書》在日本東京通過,作為該《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同時建立起三個旨在減排溫室氣體的合作機制---國際排放權交易(IET)、聯合實施機制(JI)以及清潔發展機制(
CDM)。這是國際碳交易市場的雛形,這些機制允許發達國家通過碳交易市場等靈活完成減排任務,而發展中國家可以獲得相關技術和資金。在《京都議定書》中明確了
碳排放的總量目標和分解目標,發達國家有明確減排目標,而發展中國家可以不承擔減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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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巴黎氣候變化協定》(以下簡稱《巴黎協定》)正式生效。《巴黎協定》明確提出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并號召各國在 2020 年前通報 2050 年低碳排放發展長期戰略。在全球主要國家的參與和倡導下,至 2017 年 7 月已有 187個《框架公約》成員國提交了關于減少碳排放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相當于覆蓋了全球 96%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我國政府提出在 2005 年基礎上,至 2030 年實現單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60%-65%,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力爭提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森林蓄積量增加 45 億㎡。
由此可見,碳交易市場是為了實現全球的環境保護目標而出現的政策性市場,先通過集體的決策確定減排的目標,再通過經濟手段進行人為的干預。將消耗化石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通過給碳排放權定價,推動企業提高能效,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引導企業投資和開發
綠色低碳的新技術,轉變傳統的能源結構。碳交易市場是變相的提高使用化石能源的成本,和
碳稅的作用一樣。但是碳交易市場的影響力要比
碳稅更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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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狀態下的
碳市場,由政府確定排放配額的發放,排放配額的總量掌握在政府手里。排放配額的分配由于企業和行業間的差異核定的結果存在差異,當A企業的排放要超過自己獲得的配額,B企業的排放低于自己獲得的配額,因此A企業和B企業之間就可以進行配額交易。資金就從高排放企業流向到了低排放企業(見下圖)。
圖片來源:國金證券《全國碳市場完全手冊》
從全球角度看碳交易市場,我們不難發現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大國間貿易的新壁壘。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待
碳減排的態度與自身經濟發展需要息息相關,也成了大國之間進行氣候談判和博弈的新課題。因此,建立我國的碳交易市場也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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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3年起,中國開始
試點碳交易市場至今已經發展了9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從去年開始正式啟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國碳市場的第一個
履約周期順利結束。期間,共納入電力行業2000多家重點排放企業,覆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近45億噸。
為了保證我國碳市場的有效運行及健康,政府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保持穩定的經濟增長。宏觀經濟對碳交易市場有嚴重的影響。經濟低迷時期,能源需求不足,從而影響人們消費信心,碳市場也一起低迷,交易不活躍。因此保持穩定的經濟增長,是碳交易市場保持穩定的前提。經濟動蕩、政治壁壘,全球能源
價格的暴漲都會成為影響各國碳市場交易履約的負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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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設計合理恰當的
碳配額數量及分配方式。從歐盟市場的經驗來看,前期配額供過于求,導致
碳價過低,不能實現預期目標。過低和過高的配額數量都會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配額發放過于寬松,則導致
碳價低迷,企業
節能減排的意愿不夠強烈。配額發放過于嚴格,又會提高企業生產成本,造成產品價格的上漲,間接傳導到全社會。
碳配額對不同行業的影響也不同,應根據不同行業的發展規劃制定相關碳配額分配方式。政府依然要控制綠色溢價的社會影響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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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避免碳配額發放和交易過程中的尋租行為。由于政府在這個碳市場運行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并且還要設立專門的碳排放核算機構來監管整個碳交易履約的情況。因此存在尋租的空間,需要做好相應市場的監管措施,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推動綠色低碳技術成本降低。碳減排技術成本的高低,也決定了企業投資綠色低碳技術的積極性。碳交易市場的存在主要是為了推動低碳綠色技術的發展。但是,碳定價的過程是否能反映真實的碳減排成本,也存在行業和系統間的差異。不同國家不同行業實施碳減排技術的成本也是不一樣的,因此碳定價的方式也有待繼續深入研究和討論。過高的技術改造成本或者建設投資成本,依然會成為低碳技術發展的阻力,也會導致碳市場的失靈。
綜上所述,作為一個政策型的市場,碳交易市場若離開了政府強有力的支持和完善的政策工具,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可能性。根據我國2060的雙碳目標,
碳中和的規劃已經制定了40年的碳減排任務和宏偉目標,可以預測未來我國的碳市場交易會逐漸完善,圍繞碳市場的相關政策會越來越明晰,我國將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擔負起一個大國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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